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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记录21条 . 查询时间(0.173 秒)
再审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铁路地方专用线维修工程队(以下简称于某铁路维修队)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于某执法局行政赔偿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赔终3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于某铁路维修队申请再审称:生效判决已确认被申请人强拆行为违法,原判决认定被拆建筑物系违法建筑主要证据不足。原审判...
苏发安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三、四、六、七、八、九、十三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裁定,依法再审本案。事实与理由:再审申请人原房屋地址在鞍山市立山区,后因城区改造于2007年1月29日与鞍山市立山区正福房屋拆迁中心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编号为:551。2014年11月7日,再审申请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再审申请人为中华北路77栋8层92号房屋所...
上诉人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桥区政府”)因康立军诉其作出的承双政强执字(2020)5号《强制执行决定书》一案,不服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行初2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18年11月20日,康立军以拍卖方式买受位于双桥区原承德市美神日化地上房产572.4平方米及后院平房约95.2平方米、平房约80...
再审申请人张焕朝因诉被申请人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6行赔终5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张焕朝申请再审主要称,在另案中,法院认定申请人对剩余的土地房屋仍具有合法使用权、所有权。被申请人应当对违法强拆承担赔偿责任。原审法院依据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裁判依据是错误的。...
再审申请人单玉东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苏家屯城管局)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终60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单玉东申请再审称,1、原审裁定认定“2019年2月21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对单玉东下发沈规国土苏责改字(2019)第0809号《责令改正违法行...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甘区执法局)因大连华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诉其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不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行终1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甘区执法局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行终13号行政判决,改判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二审判决依据非案...
再审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铁路地方专用线维修工程队(以下简称于某铁路维修队)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于某执法局行政赔偿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赔终3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于某铁路维修队申请再审称,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判决赔偿数额明显过低。再审申请人于某铁路维修队依据《中华...
再审申请人王文占因诉被申请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一审第三人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6行终5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文占申请再审主要称,由于一审没有质证,二审时申请人强烈要求质证,没被允许。申请人发现一审被告的证据2表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1月生产。申请人家中表的安装日期是201...
再审申请人杜五申因与被申请人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行终4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杜五申申请再审称,一、再审申请人于2018年8月8日出具的承诺“证明”,并非再审申请人所写,再审申请人对该证明不予认可。二、一审法院对于证据规则理解有误。《行政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就其...
再审申请人姜丽梅因诉被申请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3行终2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李爱国诉被申请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拆除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3行终145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爱国申请再审主要称,原审法院认定案涉强制拆除通知书不属于受案范围,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被申请人作出案涉强制拆除通知书程序存在不当之处。综上,...
再审申请人罗国林因诉被申请人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裕华区城管执法局)规划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1行终51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罗国林申请再审主要称,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1.被申请人裕华区城管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拆违而是为了拆迁,一、二审法院对拆...
再审申请人孙桂兰因诉被申请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3行终143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孙桂兰申请再审称,1.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拆除通知书》是针对再审申请人作出的,其将再审申请人的建筑认...
再审申请人孙桂兰因诉被申请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3行终143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孙桂兰申请再审称,1.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拆除通知书》是针对再审申请人作出的,其将再审申请人的建筑认...
再审申请人姜丽梅因诉被申请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3行终148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姜丽梅申请再审称,1.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拆除通知书》是针对再审申请人作出的,其将再审申请人的建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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