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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沈阳市沈河区相关记录15条 . 查询时间(0.145 秒)
再审申请人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沈河区城建局)、辽宁丽嘉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嘉百货)因与被申请人王美琪、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13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沈河区城建局申请再审称: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八日国务院第七十六次...
再审申请人卢显臣、沈阳市沈河区恒盛隆餐饮管理中心因与被申请人高律姝、周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终129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卢显臣、沈阳市沈河区恒盛隆餐饮管理中心申请再审称,请求:1、依法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对本案予以再审;2、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理由:一、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1、原审判...
张学君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撤销通告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35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2021年4月12日,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上诉人张学君,被上诉人沈河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俊巍、温澄到庭参加询问活动。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沈河区政府作出沈河区政征字(2015)...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桂杰,女,1960年8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法定代表人:林宇航,该政府区长。上诉人张桂杰因诉被上诉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履行答复职责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27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桂杰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林文财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双方均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赔初4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土地至今未实际进行征收,土地性质为农业土地。2001年1月1日,原告林文财与沈阳市东陵区新立堡地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签订《合同书》,由新立堡地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将沈阳三新农...
朱文发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双方均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赔初32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起,原告分三次与新立堡地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面积0.68亩的集体土地承包给原告使用至2018年。原告自述该承包土地之前一直从事养猪,2012...
羡柏荣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沈河征收办)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7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原告经营的沈阳市东沈服装辅料商店与沈阳百佳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协议书》,约定:将原告的...
王毅因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承诺书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76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2月22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王毅,被上诉人沈河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俊巍、姜春连,到庭参加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10日沈阳市沈河区南塔商贸物流功能区管理...
王毅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确认强拆违法并赔偿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初26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2019)辽行终1344号行政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2020)辽01行初293号行政裁定,王毅不服并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
石毅因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行政征收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31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石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石杨、吴继生,沈河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俊巍、温澄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8日,被告沈河区政府作出沈河区政征字(2020)第1号...
申诉人(赔偿义务机关):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黄伟,检察长。委托代理人:梁多、张泓祥,该院工作人员。被申诉人(赔偿请求人):刘金龙,男,1964年3月24日出生,汉族,沈阳市金城汉斯啤酒城业主,现住沈阳市沈河区。委托代理人:隋学峰,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律师。复议机关: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赵东岩,检察长。申诉人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1委赔47号赔...
全俊山因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行赔初6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涉案被拆除房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46号474,房屋所有权人为霍某(全俊山与霍某为母子关系),霍玉兰于2011年6月2日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沈河区征收办...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姚春菊,女,1958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再审申请人姚春菊因诉被申请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辽行终104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
全文山因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行赔初7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涉案被拆除房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46号474,房屋所有权人为霍玉兰(全文山与霍玉兰为母子关系),霍玉兰于2011年6月2日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沈河区征...
林民:你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赔偿委)(2017)辽01委赔2号国家赔偿决定,以殴打、虐待致伤为由申请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河法院)根据伤残鉴定结果予以赔偿、因沈河法院不履行职责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本院赔偿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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