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上海市闵行区相关记录22条 . 查询时间(0.097 秒)
再审申请人上海固坚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坚锁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闵行人保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行终49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原审认定,2020年3月9日,马向东在狮贸公司工作期间,去打印机处取剩余文件,转身过程中摔倒扭伤右膝,旋即前往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治疗。当日,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同月20日,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诊断为半月板损伤。同月24日,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诊断为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扭伤。2020年4月7日,狮贸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闵行人保局”)提交工伤...
再审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高美芳,女,1960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委托代理人顾锦林,男,1955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被申请人(原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姚亚祥。再审申请人高美芳因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行终54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
原告何鹤龄(HO,HOKLING)因诉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拆迁裁决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何鹤龄(HO,HOKLING)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何鹤龄(HO,HOKLING)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与法不悖,可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19年8月26日,吴顺其作为户代表申请房屋征收居住困难保障补贴,共同申请人为吴顺其、张某、朱某。同日,吴梓莘出具承诺书称,知晓上述三人申请居住困难保障补贴,且其不申请。2019年9月25日,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将居住困难保障补贴的核查结果进行公示,认定吴顺其、张某、朱某为符合居住困难条件的人员。2020年9月,吴顺其、吴梓莘诉至原审法院,请求撤销被诉征收补偿协议。 原审审理过程中,张某...
原告司洛(DAGMARSOLANGESYLOW),女,1986年9月24日出生,国籍澳大利亚,护照号码PA3XXXXXX,住上海市静安区。 委托代理人贾茜,上海达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376号。 负责人李丽,主任。 委托代理人陈红铭,该委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谈立华,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织景室内装潢(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
原审查明,莫震铭与原上海县XX乡XX村XX生产队于1987年4月12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原上海县XX乡XX村XX生产队将名下坐落于陈行镇西街口陈行粮管所对面之瓦平房(约20平米)一间的产权,出卖给莫震铭所有;房屋价款为人民币600元,由莫震铭在协议经公证后一次给付原上海县XX乡XX村XX生产队。后双方于1988年12月25日经上海县公证处对上述房屋买卖协议进行了公证。1989年7月...
上诉人莫震铭上诉称,其系涉案房屋合法产权人,该房屋系在被上诉人浦江镇政府指导下实施的拆除,被上诉人在未对其进行任何补偿、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对涉案房屋实施拆除,侵犯其合法权益,原审裁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被上诉人浦江镇政府辩称,涉案房屋及土地的登记权利人为XX村民委员会,上诉人并非涉案房屋权利人。第三人浦江投资公司与XX村民委员会签订...
原告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宝泰包装材料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5年12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陈志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宝泰包装材料经营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诉称,“金鼠”是原告向国家...
原告北京游卡桌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兰吉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9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5年7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程旭敏,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兰吉百货店的经营者史久生及其委托代理人史建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北京游卡桌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称,其成立于2008年,是中国大陆第一家立足于桌游设计与推广的专业公...
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法定代表人周少雄,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雪,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红梅,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彗玲杂货店,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经营者吴幕荣,男,汉族,1981年7月7日出生,住浙江省东阳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彗玲杂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19日以双...
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梅州市。法定代表人曾智明,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雪,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红梅,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彗玲杂货店,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经营者吴幕荣,男,汉族,1981年7月7日出生,住浙江省东阳市。本院在审理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彗玲杂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19日以双方已达成...
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兴达灯饰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吕清芳独任审判,于2015年9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梁雪林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兴达灯饰经营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广东美的生...
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方灯饰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吕清芳独任审判,于2015年9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梁雪林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方灯饰经营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广东美的生...
原告北京游卡桌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李庆。委托代理人谢兵,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忠新,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七彩嘟嘟文具用品商行,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经营者高利萍,女,1969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松江区,现住上海市闵行区。委托代理人王晓南。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游卡桌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闵行区七彩嘟嘟文具用品商行侵害商标...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