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要闻 公共管理 水行政执法”相关记录16条 . 查询时间(0.11 秒)
珠江水利委员会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
水利部 珠江水利 水行政执法
2023/4/17
为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要求,珠江水利委员会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举办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水利部 广东 水行政执法
2023/4/4
为加强广东省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按照年度培训计划,2023年3月27日至29日,广东省水利厅在清远市举办2023年度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水利部发布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水利部 水行政执法事项 行政处罚
2023/3/28
近日,水利部发布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水行政执法职责。列入目录的执法事项共179项,其中,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24项。每个事项均明确了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等三方面要素。
淮河水利委员会建立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水利部 淮河水利 水行政执法
2023/3/20
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与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初步建立。
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7”机制全面建立
水利部 水行政执法 检察公益 1+7
2023/3/15
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加强“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座谈会,双方成功会签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了沂沭泗流域(连云港片)“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这是继徐州市、枣庄市、临沂市、济宁市、日照市、宿迁市之后,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与第七家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完成了沂沭泗流域7个地市合作机制全覆盖,形成了“1家流...
湖北省水利厅举行水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竞赛
水利部 湖北 水行政执法 一案一考评
2023/3/10
为了检视湖北省水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展示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与工作作风,近日,湖北省水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优秀案卷评比竞赛决赛在汉举行,此次竞赛共评选出“湖北省水行政执法十佳办案能手”10名。
江西省水利厅调研指导水行政执法和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水利部 水行政执法 农村水利水电
2023/3/6
近日,江西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蔡勇率队赴抚州市、宜春市调研指导水行政执法、农村小水电管理和重点涝区项目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珠江水利委员会积极谋划“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水利部 珠江水利 水行政
2023/3/1
2023年2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先后赴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公安厅开展座谈,商讨“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珠江水利委员会赴海南会商推进“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
水利部 珠江水利 水行政执法
2023/2/23
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赴海口市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水务厅开展座谈,会商推进“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
松辽水利委员会与吉林省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水利部 松辽水利 吉林 水行政
2023/1/10
2022年12月30日,松辽水利委员会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水利厅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作协议)》,在吉林省正式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形成合力。
近日,太湖局苏州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局)、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分别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签署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协议,标志着太湖流域片水行政执法协同开启崭新局面。
淮河水利委员会开展2022年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水利部 淮河水利 水行政执法案卷
2023/1/12
为规范淮河水利委员会执法案卷制作与管理,增强水政监察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12月10日,淮河水利委员会在山东临沂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淮河水利委员会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推动碍洪问题清理取得明显成效
水利部 淮河水利 水行政执法
2022/10/26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2022年6月,淮河水利委员会与生态环境部淮河局、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了《淮河流域(蚌埠片)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合作协议)》。
淮河水利委员会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水利部 淮河水利 水行政
2022/9/14
近日,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淮河水利委员会及时制定《淮河水利委员会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宣传方案》,督促实现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直属局、基层局上下联动,加快推动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为深入推进漳卫南运河河湖保护治理,扎实开展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和海河水利委员会统一部署,日前,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局水政监察总队牵头并组织所属德州河务局、四女寺枢纽工程管理局、水闸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与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漳卫南运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指导意见》,建立漳卫南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