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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211-225 共查到判决文书相关记录36523条 . 查询时间(3.027 秒)
再审申请人舟山市大恒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威宁县资源局)及一审第三人贵州西凯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凯华恒公司)、贵州西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凯教投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9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进出口担保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其执行异议之诉;2.周邢韬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律适用错误。进出口担保公司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了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且本案属一审法院管辖。进出口担保公司是案涉房屋抵押权人,一审法院对周邢韬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作出裁定,中止执行案涉房屋,进出口担保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明确要求...
融通典当公司申请再审称,(一)精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代理人张明伟出具的《借据》《借条》,足以证明精美公司已经收到案涉2500万元借款本金,张明伟代精美公司领取的2500万元借款应由精美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二审判决认定精美公司的借款本金仅限于2012年2月24日起张明伟代精美公司收取775万元,且电子回单用途显示为“还款”的2012年2月24日转账100万元和4月28日转账15万元不应计入借款本金...
上诉人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担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肖蓉、一审被告鄢松、一审第三人成都锦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天地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21)渝民初2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再审申请人周永忠因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沈阳盛和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2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经审查,(2020)辽民终297号民事判决生效后,建工集团与周永忠于2021年1月4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建工集团...
鹏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第十一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一、二审判决认定华西公司对超标的查封无过错,系适用法律错误。1.根据鹏筑公司与华西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约定,华西公司放弃因鹏筑公司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而停工的权利。2.华西公司存在超标的申请查封的事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
良桥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主道部分系张智杰单独完成,缺乏证据证明。二审中,良桥公司举示了樊同友身份证、其与樊同友签订的《西桥至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樊同友分包合同)、樊同友结算清单明细、工程价款计价单、清算结算报表、支付凭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足以证明主道工程还包括了樊同友施工的部分,其金额为4963828元,应予扣除。二、二审判决依据错误的鉴定意见书认定工程量及价款。鉴定意见书的鉴定...
李欠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一、李欠斌享有就欠付工程款及保证金按月3%计息的权利。1.李欠斌是补充协议及《望谟县“xxxx”灾后重建及棚户区旧城改造安置项目重新开工的洽谈纪要》(以下简称《洽谈纪要》)的合同主体,享有B区工程欠款按月3%计息的权利。杰和公司将望谟县xxxx旧城改造项目发包给军安贵州分公司,李欠斌以浙江东源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再审申请人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湄潭县兴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再审申请人姚忠、朱永建及被申请人李敬平、柏兴益、邓安华、何方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湄潭县兴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姚忠、朱永建均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9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辽宁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经典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11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建行红花岗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1.二审判决认定郑德胜享有拆迁安置特殊利益保护,足以排除执行,属事实认定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权利人。案涉房产登记在永泰公司名下,建行红花岗支行已于2003年12月10日依法取得案涉房产的抵押权。抵押权系担...
广元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一、一、二审判决认定广元驰天公司已支付土地出让金766万元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2014年10月10日,广元资源局与广元驰天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510800-xxxx-03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037号《出让合同》),广元驰天公司受让棚户区改造商住用地之一...
秀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再审本案。主要事实和理由为:(一)经对案涉工程现状进行公证,新证据《公证书》足以证明案涉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合格,且并未投入使用。原审判决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将秀梅公司为减少损失而对案涉工程进行管理并予以抵押的行为视为其对案涉工程的擅自使用,进而认定工程款付款条件成就,属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衡毓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因亚东房产公司原因造成开工延迟长达九个月,工期相应顺延并超出合同约定,开工延迟导致人工费的大量上涨,超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相应的人工费调差款应当由责任方亚东房产公司承担,一、二审判决以双方未达成调差合意判定不予调整系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导致适用法律错误。1.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6月24日发...
再审申请人余光安、余洪因与被申请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筠连支行(以下简称宜宾商行筠连支行)及一审被告筠连县九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公司)、筠连县金久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久公司)、筠连县政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泰公司)、筠连县鸿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瑞公司)、杨学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川民终15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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