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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判决文书 金融借款合同相关记录85条 . 查询时间(0.075 秒)
再审申请人余光安、余洪因与被申请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筠连支行(以下简称宜宾商行筠连支行)及一审被告筠连县九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公司)、筠连县金久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久公司)、筠连县政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泰公司)、筠连县鸿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瑞公司)、杨学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川民终15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
再审申请人福建省时代华奥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动漫公司)、福建省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房产公司)、严敏、卓华因与被申请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二审上诉人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最高法民终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再审申请人大连圣泰度假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一审被告大连唯品汇服饰有限公司、大连依品阳光服饰有限公司、阎萍、陈显斌、吕晓梅、张丽娟、杜国玺、杜博彦、大连彦希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辽民终1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钱俊生、南通宏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海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海安支行)、王爱芳、高汉如、黄应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10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钱俊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
上诉人山西兵娟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娟制衣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以下简称晋城分行)、原审被告山西永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集团)、华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雄实业公司)、李恒、王潇娟、王兵娟、王大勇、王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晋民初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长张淑芳、审判员李敬...
上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鞍山分行)因与被上诉人鞍山市立山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社会福利办)、原审被告辽宁宝润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润公司)、孙全军、刘斌、于安苓、刘怀明、刘颖、鞍山市山环装璜装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中信银行鞍山分行不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3民初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
再审申请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团结支行因与被申请人赤峰建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焦建伟、孔繁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内民终2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景桂秋、杨振春、徐帅、刘迎迎因与被申请人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集屯支行,原审被告景超、陈姣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14民终10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景桂秋、杨振春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事实与理...
再审申请人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及一审被告潢川黄淮大丰收农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潢绣建筑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恒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苏高明、苏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民终9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书面请求撤回...
再审申请人山西介休义棠瑞东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煤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运城分行)、山西武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圣新材料公司)、山西省运城武圣实业有限公司、平陆县中盛铝矾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铝矾土公司)、李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晋民终5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
昊天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应予再审。主要事实与理由:1.原审判决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借款数额认定错误。枣阳农商行一审诉请的债权本金为4000万元,但其提供的借款凭证载明:2900万元的借款凭证中,纸质合同号为枣农商营借20170623号,到期日为2018年6月23日;1100万元的借款凭证中,纸质合同号为2017R...
再审申请人上海宜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厦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濮阳市永强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公司)、濮阳市华翔光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公司)、蒋厚龙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2016)豫民终6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马小萍因与被申请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天府银行贵阳分行)、贵州懿府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懿府公司)及二审上诉人韩崎、李玉林、一审被告贵州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虹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4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高新区支行)因与被申请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鑫向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向阳物业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鑫向阳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向阳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鑫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向阳房产公司)、单艳霞、冯立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9民终13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合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1号楼B栋2单元1401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春,董事长。上诉人中合北大荒(大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北大荒)因与被上诉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大连分行)、中国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资产)、中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置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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