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信用”相关记录438条 . 查询时间(0.139 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知识产权
2022/2/1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日...
罪犯张轶,男,1979年2月25日生,XX,上海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现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9日作出了(2016)沪0101刑初109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轶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5刑初967号判决中被告人张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
杨福兴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案件刑事裁定书
杨福兴 涉窃取 收买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刑罚 执行变更 审查案件 刑事裁定书
2022/1/5
罪犯杨福兴,男,1973年7月18日生,XX,广东省电白县人,初中文化,现在上海市监狱总医院服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作出了(2017)沪0106刑初118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福兴犯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于2021年12月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21年12月4日至...
胡帝胜信用卡诈骗罪刑事申诉再审审查刑事通知书
胡帝胜 信用卡诈骗罪 申诉 刑事通知书
2022/1/4
胡帝胜:因信用卡诈骗一案,不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6)渝0108刑初508号刑事判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5刑终997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本院决定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
沈某某信用卡诈骗诈骗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沈某某 信用卡诈骗 刑事判决书
2021/12/15
被告人沈某某。2000年4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03年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9年5月24日刑满被释放;2012年6月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3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崇明县看守所。崇明县人民检察院以沪崇检刑诉(2014)1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某...
周卉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周卉 信用卡诈骗罪 刑事判决书
2021/12/14
被告人周卉,女,1981年11月3日生,汉族,出生地上海市,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本市普陀区,暂住本市普陀区某某村XX号XX室。曾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7月被本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盗窃行为于2002年3月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收容劳动教养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3月被本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因本案于2013年11月8日被上海市...
南某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
南某 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案件 刑事判决书
2022/1/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13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南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2021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仇伟根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20年上半年,被告人南某伙同韩某、翟某(均已判刑)、周某(另案处理)等人,从李某(已判刑)...
南某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书
南某 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事判书
2022/1/12
被告人南某,男,1990年4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新圩村二组46号,住上海市松江区。因本案于2021年7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辩护人杜俊杰,上海众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13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南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徐艳军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确认申请人双井子信用社签订的借据编号201307060000199无效。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对案件客观事实没有查清。一是崔井礼在双井子信用社处已经存在两次贷款9万元未还,其不符贷款条件,其承认申请人是为其贷款8万元,同时还承认申请人在双井子信用社处的行为及说法都是崔井礼让那样说和做的,再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