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 共查到“法学 武定县人民政府”相关记录1条 . 查询时间(0.145 秒)
誉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二、六项规定,请求再审本案。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在双方均认可武定县政府存在供地面积差的情况下,二审判决却免除武定县政府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责任,于法有悖。(二)二审判决否认誉成公司代付款事实,将誉成公司支付给云南诚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城公司)的款项认定为武定县政府向誉成公司的已付工程款,显然错误。(三)二审判决将土地收益金9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