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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特许经营合同相关记录294条 . 查询时间(0.072 秒)
孟祥彪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关于影响本案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原因是经营亏损的认定错误。壹派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包括APP频繁出现故障、定点投放广告迟迟没有履行、对于已有代理人的数量和个别城市的经营业绩进行虚假宣传等,导致再审申请人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从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一、二审法院判决再审申请人不能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际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
徐珊珊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关于影响本案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原因是经营亏损的认定错误。壹派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包括APP频繁出现故障、定点投放广告迟迟没有履行、对于已有代理人的数量和个别城市的经营业绩进行虚假宣传等,导致再审申请人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从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一、二审法院判决再审申请人不能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际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
赵秋宝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关于影响本案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原因是经营亏损的认定错误。壹派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包括APP频繁出现故障、定点投放广告迟迟没有履行、对于已有代理人的数量和个别城市的经营业绩进行虚假宣传等,导致再审申请人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从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一、二审法院判决再审申请人不能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际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
朱金涛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关于影响本案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原因是经营亏损的认定错误。壹派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包括APP频繁出现故障、定点投放广告迟迟没有履行、对于已有代理人的数量和个别城市的经营业绩进行虚假宣传等,导致再审申请人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从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一、二审法院判决再审申请人不能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际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
张**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关于影响本案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原因是经营亏损的认定错误。壹派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包括APP频繁出现故障、定点投放广告迟迟没有履行、对于已有代理人的数量和个别城市的经营业绩进行虚假宣传等,导致再审申请人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从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一、二审法院判决再审申请人不能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际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
法定代表人:周宏刚,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海兰,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艳,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卜立峰因与被上诉人秦皇岛华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谣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3知民初1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公开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卜立峰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文策,被...
上诉人周献梅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壹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龙餐饮)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3知民初1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兴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3号泛亚大厦A座5层5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ATER1B。法定代表人:秦海红,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嘉诚,男,该公司职员。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胡斌,男,1978年1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上诉人北京兴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胡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
上诉人孙先敬因与被上诉人北京京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未公司)、万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学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9知民初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孙先敬,被上诉人京未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玉光,被上诉人万学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龙到庭接受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林玉萍,女,1982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被告妙滋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法定代表人张常俊。委托代理人石洪波。委托代理人赵国庆。本院在审理原告林玉萍与被告妙滋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林玉萍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且无正当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上诉人管政因与被上诉人秦皇岛兴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丰餐饮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3知民初1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管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主要内容为因双方庭下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回本案起诉及上诉。兴丰餐饮公司亦向本院提出同意管政撤回起诉。
上诉人山东星辉都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公司)因与上诉人衡水方旭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旭宾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1知民初1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方旭宾馆与上诉人星辉公司均向本院提出申请。方旭宾馆《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方旭宾馆与星辉公司达成了...
原告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下称文峰公司)与被告汤深荣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8日、10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文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江卫、闵顺杰,被告汤深荣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树学、汪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文峰公司诉称:2006年8月起,其与被告建立了连锁加盟合同关系,约定被告作为被特许方加盟经营文峰美发美容店,该...
上诉人秦皇岛速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连餐饮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许广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3知民初1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速连餐饮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邮寄了撤回上诉申请书,主要内容为自愿撤回本案上诉。
上诉人许珠英因与被上诉人济南开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启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1民初37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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