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 共查到“法学 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相关记录1条 . 查询时间(0.127 秒)
张永义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认为“对于一审法院计算的欠付本金和已支付利息的数额,各方均未提出异议”错误;二审判决以年利率24%计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2016年5月31日,张永义与庄和西宁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月利率5%;2018年9月3日,张永义、玛斯顿公司、庄和西宁分公司签订《三方顶账协议》,从本息计算结果及协议约定内容看,借贷双方按照月利率3%实际支付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