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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76-90 共查到判决文书 抢劫罪相关记录239条 . 查询时间(0.125 秒)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4日作出(2012)四刑初字第8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丁国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限制减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66260元。丁国福服判,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本院于2013年1月6日作出...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8日作出(2017)吉07刑初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学武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学武服判,本院于2018年1月18日作出(2018)吉刑核35578627号刑事裁定,对刘学武的死缓判决予以核准。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吉林省长春监狱经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出减刑意见书,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20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109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乔华亮、刘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人民币四十二万二千四百五十二元五角。被告人刘伟服判,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8日作出(2012)高刑终字第530...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4日作出(2013)长刑一初字第9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岩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徐海君、王岩锋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1049.25元,二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岩锋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3年11月21日作出(2013)吉刑一终字第13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于2012年4月6日作出(2012)延中分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赵明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明国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2年9月17日作出(2012)吉刑三终字第106号刑事判决,认定上诉人赵明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诉人赵明国限制减刑。判决发生法律效...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2017)吉01刑初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孙瑀辰犯抢劫罪,判处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金玲、孙瑀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779元。孙瑀辰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7年11月13日作出(2017)吉刑终19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日作出(2017)吉01刑初9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跃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王跃文向被害人杨某某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404元。王跃文服判,本院于2017...
罪犯闫纪宏,现在天津市河西监狱服刑。罪犯闫纪宏抢劫、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7日作出(2012)一中刑初字第95号刑事判决,判决罪犯闫纪宏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罪犯闫纪宏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4月11日作出(2013)津...
罪犯杨文军,现在天津市河西监狱服刑。罪犯杨文军抢劫、盗窃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14日作出(2012)一中刑初字第11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罪犯杨文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罪犯杨文军限制减刑;...
罪犯付艳选,现在天津市河西监狱服刑。罪犯付艳选强奸罪、抢劫罪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2月4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219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付艳选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宣判后,罪犯付艳选不服,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罪犯胡洋,现在天津市监狱服刑。罪犯胡洋抢劫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22日作出(2010)二中刑初字第121号刑事判决,判处罪犯胡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本院于2011年1月13日以(2010)津高刑二核字第9号刑事裁定,予以核准。2013年5月30日本院作出(2013)津高刑执字第176号刑事裁定,将胡洋的刑罚减为...
罪犯王利,现在天津市监狱服刑。罪犯王利抢劫罪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7日作出(2012)一中刑初字第9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王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利、张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2583.96元。王利不服,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3年3月8日本院作出(2013)津高刑二终字第4号刑事判决,将王利的刑事...
本院认为,上诉人薛某1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致人死亡;其参与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还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伟,男,1982年5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息县,X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河南省息县;因本案于2019年1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辩护人于正川,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伟犯抢劫、抢夺罪一案,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2020)沪011...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伟,男,1982年5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息县,X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河南省息县;因本案于2019年1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于正川,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伟犯抢劫、抢夺罪一案,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2020)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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