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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21-135 共查到法学 行政赔偿相关记录440条 . 查询时间(0.064 秒)
李寿美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19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寿美请求本院撤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依法改判两再审被申请人就违法拆除的兴济河...
再审申请人宋长勇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55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宋长勇请求本院撤销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依法改判两再审被申请人就...
再审申请人苏金虎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28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苏金虎请求本院撤销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依法改判两再审被申请人就...
朱文月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65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朱文月请求本院撤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依法改判两再审被申请人就违法拆除的兴济河...
张国芬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79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张国芬申请再审称,其有新的证据证明“兴济河商城项目”系槐荫区政府于2001...
周长娥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72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周长娥申请再审称,其有新的证据证明“兴济河商城项目”系槐荫区政府于2001...
顾猛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70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顾猛请求本院撤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依法改判两再审被申请人就违法拆除的兴济河商城...
赵利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64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赵利请求本院撤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依法改判两再审被申请人就违法拆除的兴济河商城...
再审申请人张东波因诉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松原市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吉行赔终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张东波以吉林省松原市自然资源局(原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未向其送达而未生效,其对涉案土地及建筑存在值得保护的信赖利益;一审、二审法院未对其房屋附属物及物品损失的赔偿数额进行认定,以涉案...
再审申请人张志强因诉被申请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行赔终493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张志强以现有证据足以证实长乐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等为由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审、二审裁定,提审或者发回重审。
王洪富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37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洪富申请再审称,其有新的证据证明“兴济河商城项目”系槐荫区政府于2001...
再审申请人郑艳伟因诉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文峰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行赔终949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郑艳伟申请再审称,文峰区政府强制拆除郑艳伟房屋行为已被另案生效行政判决确认违法,依法应予赔偿。案涉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应按强拆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场价赔偿。一、二审法院以文峰区政府...
再审申请人张其森因诉被申请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行赔终495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李玉凤因诉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荆州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鄂行赔终1号行政赔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玉凤申请再审称,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请求撤销一、二审赔偿裁定,依法改判被申请人赔偿再审申请人各项损失1256644.5元及同期利息。
凌曙光因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槐荫区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大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济南大业兴济河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济河商城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赔终139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凌曙光申请再审称,其有新的证据证明“兴济河商城项目”系槐荫区政府于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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