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新品种权相关记录58条 . 查询时间(0.17 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定是否为不同品种,如可采取扩大检测位点进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进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方承担。
分别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相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符合合作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衡量父本与母本对植物新品种生产具有基本相同价值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并相互免除相应的许可费。
近日,版纳植物园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颁发的5个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分别为玉叶金花属的‘恩达’,羊蹄甲属的‘喜洋洋’、‘白蝶’、‘西园1号’、‘粉色佳人’,版纳植物园首次获得此类证书。其中,玉叶金花属新品种和羊蹄甲属新品种在版纳植物园首次审定,版纳植物园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2022年4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猕猴桃品种的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上诉案件。四川伊顿猕猴桃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顿公司)经品种权人授权取得“杨氏金红1号”猕猴桃植物新品种的排他实施权,其起诉被告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石丈空猕猴桃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石丈空合作社)未经许可,在该县下溪镇珍珠桥村和荞坝乡石丈空村猕猴桃基地生产、繁殖、销售被诉侵权猕猴桃品种,侵害了“杨氏...
上诉人酒泉市华美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夏中福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和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8日作出的(2021)鲁02知民初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9月23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华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文山和委托诉讼代理人梁顺伟、被上诉人夏中福的委...
2021年12月3日下午,法学院民商法等团队在崇法楼303会议室展开学术活动,研讨李林启老师新作《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与郭少飞老师新作《论区块链数字代币的法律属性》,学院多名老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李林启老师主持。
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植园。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大路西村。经营者:李柏领,男,1967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郭家嘴村56号附1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安徐庄。法定代表人:方金豹,该研究所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梦娟,河南博夏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
上诉人河北嘉丰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定州市钰鑫农资经销处(以下简称钰鑫经销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的(2019)冀01知民初9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4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嘉...
上诉人河南聚超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超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东海县安峰镇张运之化肥门市部(以下简称张运之门市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的(2020)苏01民初7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6月3日询问当事人。聚超公司的...
上诉人酒泉市农哈哈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哈哈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公司)、被上诉人刘汉平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7日作出的(2019)甘09民初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6月15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农哈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永文及其委托诉讼代...
上诉人河北嘉丰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定州市占恒农资经销处(以下简称占恒经销处)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9)冀01知民初5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4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嘉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石玉宏,被上诉人占恒经销处的经营...
上诉人蔡新光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平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3日作出的(2018)粤73民初7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4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蔡新光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于仁春、王婉君,被上诉人润平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宁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随着杂交水稻研究和发展的国际化进程,资源和品种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因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限,国内的植物新品种权不能自然获得目标国的法律保护,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也未能提供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途径,这将会使中国销售或流失到国外水稻品种或资源处于无序化的竟争之中,更不利于杂交水稻的国际发展。希望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和支持植物新品种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农业生产进入了变革时期,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在农业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跨国种业企业大量涌入,对我国的农业遗传资源和种子产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壮大国内种业企业,必须加大科研和资金投入。在种业企业融资方面,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植物新品种权质押的设定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先确立合格的质押标...
为保护台湾地区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使用,促进两岸农林业发展,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