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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司法审查相关记录26条 . 查询时间(0.152 秒)
复旦大学行政法学课件第十章 司法审查
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14个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案例的考察,可以发现这项由司法解释创设的权力遭遇了严重的实效性问题。其原因在于:第一,由我国法院系统“政策实施型”制度逻辑、过度科层化的权力组织结构和司法权的行政化等因素所决定的法官行为逻辑,导致了法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司法审查的能力存在不足;第二,这项权力本身面临的正当性、合法性疑问,则加剧了法官行使这一权力的消极程度。新行政诉讼...
由于逮捕强制措施特殊的人身强制性以及犯罪追诉过程中侦查权可能的过分扩张,基于比例性原则,《刑事诉讼法》修订前后,关于逮捕适用中的必要性问题始终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由于逮捕必要性的内涵、社会危险性和逮捕必要性的关系未予明确,给司法实践带来不少疑难。加之,法律修改前后,虽然有学者提出“司法审查”或“准司法审查”模式,但其中缺乏对逮捕必要性的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等的讨论。以《刑事诉讼法...
“公共政策”是一国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传统理由。“公共政策”在国际私法中的理论奠基可追朔到1834年美国哈佛大学Joseph Story教授《冲突法评论》的发表把“公共政策”的理念引入这一学科,提出在特定情况下,尽管根据冲突法规则可适用外国法,但由于这一适用违反本国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利益故作为例外应被排除。9年以后这一理论被法国学者Foelix引入欧洲。现在大陆法和普通法域用公共秩...
司法审查—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
WTO《 反倾销守则》 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制度。由此,中国采取“转化”的方式将该规定的内容写进了国内法。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而实施这一系列的立法过程对独立司法审查的建立和完善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从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两个方面对西方司法审查概念在中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中的融入。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受到国家秘密范围的直接影响。在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下,基于法律位阶、一般法与特别法、新法与旧法、法律责任等因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严格约束,形成了“以保密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的行政实践。美国法上关于定密异议及其司法审查制度,是推动《信息自由法》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中国的定密异议制度在制度架构和程序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亟待整体上的革新。完...
法治实践表明,通过合法性标准规制政府权力虽仍有必要,但其效用已递减至极低限值,故应突破传统法治主义预设的合法性窠臼,辅以正当性标准,形塑合法性与正当性并用的二元体系。正当性司法审查,作为法治国家建设在当前应被深入挖掘的增长点,是刺激政府权力向善的新的动力源。秉持防止程序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目的,并以《行政诉讼法》第54条有关“滥用职权”、“显失公正”等规定为据,正当性司法审查应确立“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
如何处理议会与法院关系,进而很好地保护人权,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个重要但棘手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只能在威斯敏斯特的议会至上和美国式司法审查模式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然而,1980年代之后,一种允许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积极保护人权,但同时又尊重民主所要求的人民自我统治的新的司法审查模式,即弱司法审查模式正在兴起。梳理此一模式的制度发展脉络和相关学术争论,客观评价此种司法审查模式对“议会/法院”关系的处...
关于司法审查的实质性标准的考量与判断是相当复杂的任务,因为该标准的探求至少受制于以下三个因素:时代的限制、法院意识形态的限制以及法官个人司法哲学的限制。本文按照美国宪法学者所总结归纳的司法审查标准为线索,将主要阐释四种司法审查标准,这就是合理性标准、中立原则标准、司法克制标准、实质程序审查标准。
浅析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     商事仲裁  审查  适度审查       2009/11/27
仲裁作为司法外解决争议的方式,其本身所具有的契约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决定了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仲裁的司法审查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以狭义的司法审查即仲裁裁决作出后的司法审查为主要内容。而坚持适度的司法审查原则,对保障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裁量权(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al power)意指行政机关拥有在一定范围内选择是否行使行政权力和怎样行使权力的自由。根据普通法世界行政法学者的认识,裁量权的中心含义就是官员在运用权力作出决定时,对决定的理由和标准的确定拥有较大的自由空间。【1】 牛津大学著名行政法教授克雷格认为,所有对行政机关授予权力的规定,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如果X存在,则行政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做...
本文旨在阐明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研究中在使用“行政诉讼”和“司法审查”两个概念过程中的一些不贴切之处;同时,针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与普通法传统中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区别,指出将我国正在推行并有待于完善的司法审查制度等同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不当。
经济推理及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  经济推理       2008/5/20
感谢AEI-Brookings奖,感谢您邀请我来演讲。荣获此奖项,从我个人角度和职业意义上都是十分荣幸的。AEI和Brookings最早将此奖授予了弗瑞得﹒康恩(Fred Kahn),他是我心目中的智者和监管英雄(去年授予了我的同事,理查德﹒波斯纳)。Brookings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书--《联邦能源委员会的能源管制》(Energy Regulation by the Federal Powe...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基本内涵,而司法审查是实现行政法治的制度性条件。庞德教授指出:法是“作为行为规则而被承认或建立的权威法则体系,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被政治组织社会的审判官及行政机构适用以决定争议”;“法律秩序是通过有秩序并系统地适用政治组织社会的力量来调控行为并调整关系的体制。”[1]为了保证行政官员守法,各国设计了复杂的司法审查机制并发展了相应的理论和学说。本文考察美国联邦法院在审查行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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