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侵权法”相关记录35条 . 查询时间(0.211 秒)
《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图)
侵权法 可预见性
2024/3/18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成立于2009年,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下设的侵权法研究与教学学术机构。研究所所长由著名侵权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担任,副所长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副教授兼任。
利用网络评价系统作出交易差评的法律本质是虚拟公共空间中的个人言论,凸显了评价人的言论自由利益与被评价人的名誉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因而应处于侵权法的规制之下。差评只有在侵害相对人名誉权时才应当被删除,而是否构成名誉权侵害又取决于差评是否具有违法性。基于言论自由,通常情况下的差评都是合法的,仅当出现特定事由时,差评才具有违法性。差评违法事由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绝对违法事由,包括侵害网络基本安全秩序和虚...
2018年9月28日,东亚侵权法学会2018年年会暨《东亚侵权法示范法》理论研讨会在我校长安校区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台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海内外高校,《求是学刊》《西北大学学报》编辑部等20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法学院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邦...
面向世界的侵权法——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图)
面向世界 侵权法 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 北京
2015/4/15
2015年4月10日,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主题为“面向世界的侵权法。”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悉尼大学亚太法研究中心主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中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的19位学者作了报告,8位学者进行了评议。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侵权法涉及的新领域和新问题提出创新想法,为研究侵权法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世界侵权法学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学召开
世界侵权法学会成立大会 首届 学术研讨会 黑龙江大学
2013/9/17
2013年9月14日,世界侵权法学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学召开。来自中国、英国、美国、法国、奥地利、加拿大等13个国家的40余位法学专家齐聚一堂,围绕“国际视野下产品责任法的现状与统一”这一论题进行深入探讨。
世界侵权法学会在哈尔滨成立 13国专家参与研讨
世界侵权法学会 哈尔滨
2013/9/16
2013年9月14日,世界侵权法学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在冰城哈尔滨召开。来自中国、英国、美国、法国、奥地利、加拿大等13个国家的40余位法学专家齐聚一堂,围绕“国际视野下产品责任法的现状与统一”这一论题进行深入探讨。
论侵权法上过失认定中的“可预见性”
过失 可预见性 “理性人”标准
2014/1/8
过失是指行为人能够预见到自已的行为可能会对受保护法益造成侵害,却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对侵害加以避免。也就是说,过失的认定以“可预见性”的存在为前提。“可预见性”并非指个案中的当事人是否有能力预见,而是指向当代社会各行各业所积累的知识、经验、能力和勤勉,即一个抽象的“理性人”的预见可能性。对组织体而言,判断其“可以预见”与否,不能以内部某个成员的个体能力为标准,而是以组织体的整体能力作为提出注意要求的...
现代社会赔偿为首位的原则改变了侵权法的性格,突出表现在从个人责任的追究转移到损失的分散。侵权法开始扩张到严格责任,并在规范或事实上受到保险观念的影响。但是,以原告一被告的利益关系为基本结构的侵权法仍然面临着责任追究成本过大、赔偿范围与数额不确定、人际不公平等批评,其进一步扩张也导致了责任保险业的危机。道德论者在矫正正义与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上重新奠定了侵权法的正当性。功能主义论者也大多认为,侵权法...
环境管制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效力解释
环境管制 管制标准 侵权责任 合规抗辩
2016/11/16
学者从矫正正义视角作出的研究只能部分解释实践中环境管制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效力。以风险控制为视角,环境管制与侵权责任均可视为风险控制的工具,它们分别在不同方面具有各自的功能优势。为充分利用二者的双边优势,环境管制与侵权责任应当保持制度上的合作。当环境管制标准能够达到社会最优标准时,侵权责任将作为“查漏机制”弥补环境管制标准的执行不足。这要求法院充分尊重管制标准,并承认合规抗辩的效力。当环境管制只能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