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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交通肇事相关记录1129条 . 查询时间(0.095 秒)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4日作出了(2019)沪0115刑初372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周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周浦监狱于2022年11月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对本案依法予以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异议。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崇检刑诉〔2022〕2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钉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9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静波、被告人吴钉忠及其辩护人夏心茹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张某,男,1992年5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程度,系公司员工,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古蔺县,暂住上海市青浦区。2022年6月2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9月20日由我院依法决定逮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刑诉[2022]6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9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罪犯彭秋生,男,1984年7月14日生,XX,重庆市人,初中文化,现在上海市宝山监狱服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3日作出了(2018)沪0117刑初40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彭秋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宝山监狱于2021年12月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于2021年12月4日至20...
被告人黄某,男,1990年9月9日出生于江苏省泗阳县,XX,初中文化程度,驾驶员,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泗阳县;因本案于2021年6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到案),同年7月16日被取保候审。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沪铁检刑诉(2021)5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12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受理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
被告人周继连,曾用名乔玉连,男,1990年3月4日出生于安徽省霍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小学文化,务工人员,暂住地上海市崇明区,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2012年11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原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五日;2012年11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原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款人民一千五百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1〕9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洪俊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经审查,本院中止简易程序的审理,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成学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洪俊及其辩护人魏晨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自报郭海峰,男,1987年1月2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初中文化,个体运输司机,户籍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现住本市嘉定区。2021年7月2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辩护人许光宇,系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1〕10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海峰犯交通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4〕11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乙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3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逄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乙及其辩护人孙鸿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月7日2时40分许,被告人张乙驾驶牌号为沪M6XXXX...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诉刑诉[2014]3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文金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本院发现本案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于2013年3月12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立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文金及其辩护人黄东、郭慧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赵宏魁:你因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刑初字第2573号刑事判决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刑终157号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辩称自己无罪。申诉人赵宏魁辩称,本案中,申诉人于夜间驾驶轿车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遇被害人无名氏逆向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向申诉人轿车走来,申诉人躲闪不及将被害人撞倒,申诉人驾车驶离。申诉人的...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刑诉〔2021〕11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1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沈红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王某,男,1983年1月1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个体经营,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现住上海市宝山区。因本案于2021年3月31日被羁押,同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1459号...
被告人张国芸,男,1965年12月21日出生,XX,初中文化,公司职员,。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2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刘明远,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8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国芸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
王秀荣:你因原审被告人高志明交通肇事一案,不服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2020)辽1321刑初7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13刑终326号刑事裁定,以“原审判决对原审被告人高志明量刑畸轻;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请求应予支持”为主要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你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对原判刑事部分不服提出申诉,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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