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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6 共查到法学 非诉执行相关记录6条 . 查询时间(0.094 秒)
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第七检察部主任宋燕敏应邀莅临我校行政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在渝北校区毓才楼三楼学术报告厅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行政非诉执行与检察监督》的专题讲座。宋燕敏主任现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本次讲座由行政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胡兴建教授主持,马立群教授作为嘉宾参与讲座。同时,部分硕士研究生...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下发全省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执行
2019年11月4日15:00-18:30,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文涛局长、行政庭李俊辉庭长以及李华副庭长受邀莅临我院,在法学院大会议室作题为“民事执行与行政非诉执行的理论和实务”专题讲座。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张鹏万主任、黄河公证处刘震公证员、我院诉讼法学学科靳建丽老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王红建老师、李永超老师以及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
复议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17年3月13日作出王友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的行政处理决定,经依法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履行义务。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向勐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拆除房子后恢复原状”事项强制执行。勐海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已经授权行政机关强制权而不予受理申请人的执行申请。申请人认为其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申请执行人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沈瑞金在未获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情况下,于2013年12月擅自占用青云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裕丰村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066.67平方米用于建盖房屋。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占用土地行为,于2015年2月26日作出"昆国土盘执罚(2015)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3月4日...
委托代理人:黄晶,顾乃成。该局工作人员,特别授权代理。申请执行人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云南郎乡投资有限公司在未获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情况下,于2014年6月擅自占用青云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裕丰居民小组集体土地2413.38平方米用于建盖房屋及停车场。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昆国土盘执罚(2014)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送达给被执行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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