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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一般认为:量刑是一个既要考虑报应与预防,又需权衡各种因素的复杂活动。但实证研究的结论却表明:刑罚裁量是一个以确定行为严重性为导向,仅对有限变量进行笼统评估的过程,量刑呈现出筒洁化特征。这主要体现在:刑罚裁量是主要聚集在法定量刑幅度的有限区域内的频繁活动;进入裁量者视野的变量非常有限,且主要是与行为严重性相关的报应性变量,但它们却最终决定了适用于被告人的刑罚。以上结论,不但存在于我国量刑实践中...
在世界范围内,量刑失衡的克服模式可以分为传统型、指南型与信息型三种,而后两者无疑在克服量刑失衡问题上被寄予厚望。在指南型模式中,美国联邦及各州、加拿大、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韩国以及新西兰的量刑指南实践及实效值得关注;在信息型模式中,加拿大四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英国苏格兰的量刑信息系统的结构及实效也应加以重视。在克服量刑失衡的进路上,中国应当选择一条以指南型模式为基的渐进式进路。本文以3351...
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最终依照作为犯条款处罚的犯罪形式,其本质上是作为犯。因此,在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上,应当淡化其不作为犯的形式特征,而回归其作为犯的本质特征,重视其因果关系,从加剧或者促进法益的恶化状态的事实角度,而不是从具有作为义务的规范角度来探讨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和处罚范围。由于作为和不作为之间存在结构上的差别,即作为的场合,行为人主动设定或者引起了面向侵害法益的因果流程,而不作为的场...
既有对潘得克吞体系的检讨,缺乏在具体民事制度层面的反思,遗嘱错误制度或可开启一条反思新路。在罗马法上,遗嘱错误是与合同错误并行的一项独立制度,存在自身独到的体系逻辑,并由此影响了潘得克吞错误体系的建构。尽管德国法形成了抽象的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但遗嘱错误仍然基于其特殊性而独立存在。在非潘得克吞体系的意大利法和英美法中,遗嘱错误制度形成了独特的内在机理,恰与东亚潘得克吞诸继受国中遗嘱错误制度之消弭形成...
婚姻法回归民法或民法典的关键在于协调好婚姻法与物权法、合同法等财产法的关系。就基本思路而言,应该主要依赖债权性质的法律手段去调整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这样一来,夫妻与外部第三人既有的财产关系,以及相应的财产法规则均不会因此受影响。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设计上,德国、瑞士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对我国民法素有影响的法域均采行了这一思路;而现行《婚姻法》却采取了另一思路,很大程度上以物权性质的法律手段去调整夫妻间的...
对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立法目的与具体内容上均存在很大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同时适用《物权法》第191条、《担保法》第49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该案仅可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时,应区分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要件主义这两类不...
“解法典化”是指在有民法典的国家,层出不穷的法律特别规范造成传统民法的内外体系逐步分解的现象,其根源在于,以自由至上主义为核心的传统民法无法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结构和组织关系的巨大调整。在此意义上,中国尽管没有一部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典,但在实质层面同样面临着“解法典化”的问题。不过,与西方民法典国家“先有法典化,继有解法典化”的发展轨迹不同,中国民法正处在一个“法典化”和“解法典化”并存的时代。中国...
在我国,受“统一裁量观”的影响,实践中裁量基准的技术构造呈现出“情节细化”和“效果格化”的总体面貌,但其具体技术模式又是复杂多样的。以处罚领域为观察对象,“情节细化”可以划分为“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裁量情节”、“与违法行为人相关的裁量情节”以及“与违法相关的特殊裁量情节”等类型,需要受到“法律保留”、“行政法益的必要性和等同性”等规则的限制。从对实践的观察情况来看,现阶段“效果格化”也大体有“经验评估...
虽然源于西方性的现代性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但并非所有事物均可纳入其框架之中。就中国的法律现代性而言,这可突出表现在历法的法律命运及变迁上。作为一种独特法律,自明末清初以来,直到民国乃至新中国早期,虽然西历因素越来越多地注入直至取代中国历法,但现代性并未因此在历法领域得以真正生成和展现,其体现的依然是中国性的本质,现代性仅仅或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这与中国历法的传统正朔观有决定性关联,也与晚清若干纪年...
日本《明治宪法》初期所创生的以穗积八束为代表的国体宪法学,可视为亚洲宪法学的先驱形态。它以宪法解释学的样式出现,但具有政治神学的源流;它经过了实证法学的洗礼,但属于一种“非完全去政治性”的理论体系;它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西方的国家类型学在亚洲话语中的发展,也为近代东方国家在面临西方列强冲击的历史处境中安排了君主立宪主义的出路,但方法上的不彻底性与理论上的破绽,亦使其成为极端保守乃至反动的政治意识形态...
商标先使用权是商标先使用人针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禁止权的抗辩权,从积极的内容来看,在商标注册人获得商标注册后,商标先使用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但先使用人使用应该早于商标注册人,其主观上是善意的,先使用必须是连续使用且标识获得了一定影响,而继续使用也必须是在原有范围内。“一定影响”与驰名不同,指先使用的标识在特定区域为相关公众所广为认识。与先使用抗辩条款中的“一定影响”不同,阻却商标注册条款中的“一...
慈善抵扣是公司行善的福利。一项符合慈善抵扣的公司捐赠,其构成要件由合格受赠人(主体)、捐赠物(客体)、捐赠意图(主观方面)以及捐赠行为(客观方面)等四个部分组成。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公司都不得就其捐赠数额向税务机关主张税收抵扣。与美国法相比,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制显得比较薄弱与滞后,不仅无法促进或激励公司从事更多的慈善活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司捐赠乃至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我国关于公司捐赠的立法应当...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形成权。但形成权又包括普通形成权和形成诉权,我国通说认为以解除权为代表的普通形成权也是形成诉讼的诉讼标的。根据对疑难案件的分析,若将以普通形成权为诉讼标的的诉讼都作为形成之诉,将可能在确定裁判效力、决定合并审理等事项上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增加当事人和法院的诉讼成本。因此,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应当只限于形成诉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反驳诉讼请求制度是对苏联法上возражение的移植及本土化,而苏联法上的возражение在本质上同于德日法上的抗辩。但出于诸多原因,我国法学界至今尚无一篇研究возражение的专论,由此使反驳诉讼请求制度因法理不明而不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功能。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возражение制度的基本意义,不仅有助于促进反驳诉讼请求制度及其法理的完善与发展,而且还有可能为建设我...
晋升锦标赛理论认为,在中央集权的控制下,地方政府官员会因为晋升的激励而围绕中央关注的考核指标展开激烈竞争。在此理论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地方法治竞争的预期。但是从实证数据与制度规范层面的分析,都无法充分证明晋升锦标赛在当代中国省级行政区域当中的存在。原因在于,社会转型中魅力型统治逐渐被法理型统治所替代,形式理性化法治的加强,削弱了中央集权对地方的控制,强化了科层制自身的运作,从而使得地方官员的晋升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