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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部署开展以“学法促稳定助力新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九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设立巡回法庭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创新。中国现行四级法院体系中,每一级法院都可以进行巡回审判,但并未作为一项制度来实施。
刑法第48条第1款后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为死缓。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适用制度。死缓制度是我国刑事立法的独创,它对于贯彻少杀政策,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
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一般认为死缓不是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它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贪污罪、受贿罪所规定的终身监禁,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日前,数字经济的竞争法保障学术研讨会在渝举行。本次研讨会旨在以规范数字经济有序发展为基线,以促进数字经济公平竞争为主线,重新审视和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法治,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由于死缓不是独立刑种,故判处死缓后会出现不同结局。根据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人,处理结局有四种情况。
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将法治宣传与重点内容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印发《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方案》,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安徽持续清单化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重点行动,清单化推进年度77项任务举措,企业对法治环境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改进涉企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广泛征集并逐条反馈135家企业30余条意见建议;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清理983件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
2025年春节期间,临泉县“法律明白人”通过入户宣传、主题活动、集中授课等多元化方式,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