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61-75 共查到“法律法规 通知”相关记录26092条 . 查询时间(0.656 秒)
关于印发《2012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12] 1号)。
关于印发2012年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监司便函[2012]1号)。
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3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33号)。
关于公布24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6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健全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正确解读评审标准,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三级...
关于举办“社会管理创新法治论坛”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国法学会 社会管理 创新法治论坛
2011/5/13
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中国法学会拟定于今年9月中旬举办“社会管理创新法治论坛”,这是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法学家论坛”。本届论坛的宗旨是,围绕社会管理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为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对策支持,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
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教改函[2010]1号)
教育部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通知
2011/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很多地方希望先行先试。为做好《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改革,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分区域、有步骤地开展改革试点。为制订《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现将《深化教育体制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考虑到电信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现将电信企业应收账款认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从事电信业务的企业,其用户应收话费,凡单笔数额较小、拖欠时间超过1年以上没有收回的,由企业统一做出说明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2004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人工录入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工作在增值税抵扣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实现电子信息联网核查前工作的平稳过渡。鉴于目前联网核查机制已经正常运行,电子传输数据质量已经基本满足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停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的人工录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经委),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了抑制高耗能企业盲目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决定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33号)
国务院 环境保护部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区域空气质量 通知
2011/1/14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环境安全。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现就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