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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政府公共警告职责的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民合法权益,该行政机关需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不作为导致损害赔偿责任分配应遵循按份责任原则。公共警告行政作为侵权责任的认定主要采用违法归责原则。行政机关的公共警告信息形成于法有据、程序正确,即使发布的信息错误或不准确,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通过探讨美国等国的地方建制并和中国进行比较,论证宪法规定的“省管县”的可行性以及维持基层政权的必要性。自上而下的监督体制是一种“计划政治”,只有从自上而下的“计划政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市场政治”,才能弥合政府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差距,而所谓的“市场政治”,无非就是通过选举实现的地方民主政治。
特区立法机关应根据基本法制定法律,特区法院审查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是否违反基本法的权力被称为“违基审查权”。香港的普通法传统为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权提供了法理依据,特区的新法治秩序激活了普通法中法院的司法审查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权的不完整性使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成为必要。司法实践表明,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权无法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权,对基本法的实施总体上是有利的;损害特区行政主导体制的主要因素...
论作为基本权利的健康权     健康权  基本权利       2013/11/29
对于“基本权利”,应该理解为经宪法实定化后的人权,即宪法保障的权利。但不能认为只有宪法上予以确认的权利才是基本权利,宪法对于基本权利的明确确认与否只能产生宪法解释学上的区别。除了宪法文本以外,宪法实践特别是司法实践也是判断一项权利是不是基本权利的重要参考标准。健康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正逐步得到各国的确认。我国宪法上有多个条款可以作为健康权的依据,其规范内涵是:公民健康不受侵犯(第33...
应当以形式考察与实质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仅肯定先前行为是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或者完全否定先前行为是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都不妥当。但是,如果不对先前行为进行实质的限定,就会无限扩大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先前行为具备下列条件时,才能成为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第一,对刑法所保护的具体法益造成了危险;第二,危险明显增大,如果不采取积极措施,危险就会立即现实化为实害;第三,行为人...
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数人侵权体系由“一因一果”数人侵权与“多因一果”数人侵权构成。“一因一果”数人侵权以侵权责任法第8条、第9条与第10条为代表:第8条以包括共同故意、共同过失及故意与过失相结合在内的共同过错体现“一因”性;第9条中,教唆人或帮助人的故意使其与被教唆人或被帮助人形成“一因”性的存在;而第10条则是以各行为人实施的共同的危险性行为体现“一因”性。“一因”性证成了连带责任的正当性及就行为...
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的精髓在于其区分规制思想。该思想始终围绕着多数债务之间的“同一性”展开。各国理论上对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的质疑和批评无法否定其区分规制思想尤其是新的层次划分学说的合理性。我国审判实践经验与层次划分学说的高度契合性亦说明该区分学说具有相当的实践基础。与此同时,一种包括不真正连带债务在内的宽泛统一的连带性学说也日益成为各国理论发展的趋势。应当积极促成二者的融合,在宽泛统一的连带性模式下...
违反保护他人法律的侵权责任通过精准界定抽象而模糊的过错概念、扩张或者细化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使侵权法中僵化模糊的规则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并充满风险的当代社会。保护性法律需符合法律渊源的要求,并且该法律的目的应在于保护私人利益并提供侵权法的救济。此种特殊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比一般过错责任具有特殊性,并且其各要件处于相互动态关联中。我国侵权责任法仅在第6条规定了有关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仍需通过此种特殊的过错...
以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所涉主体为基点,通过考察行政机关、利害关系人、专家和普通公众四类主体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中所承载的不同角色和功能,可以抽象出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两种模式。我国传统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属于自上而下模式,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强化了该模式。面对当前我国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在风险议题形成、安全标准制定、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沟通和风险管理等方面面临全面挑战。相互合作的规...
网络民意是一个新兴的热点词汇, 随着时代的发展, 网络逐渐成为了民意宣泄的主要渠道。在法治社会中, 网络民意也具有特别的法治价值与意义: 一方面它折射出社会民主参与的程度与状况, 给了公民民主训练的机会, 公民在负责任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的同时从而也培养了公民的民主素养; 另一方面它跟踪热点事件、监督政府行为、 关注司法正义, 通过对具体法治事件施加影响, 往往表现出民主参与对法治进程的巨大推进...
国家权力体系试图用立法来规范信访,但缺乏法治核心精神的信访立法十分被动与混乱,无法实现与正式救济制度的衔接,程序保障的欠缺又使其很难实现权利救济的目的。而要把信访推向法治,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在各分散的立法中植入正当法律程序,总体的目标则是制定一部统一的信访立法并保障其正当程序化的运作,而这个目标的达成还依赖权利本位的回归和程序主义的弘扬。
从生成路径来看,当代中国权利本位思想是以当代中国政治话语为导向而形成的;而其理论内涵,主要是根据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理论模式加以确立的。基于中国现实语境,权利本位思想在吸收西方近代自由主义权利理念的前提下又被创造性地重塑为一种能够解释社会主义法律特征的理论模式。
通过对行政法律行为概念的追根溯源式的历史考察,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分析、逻辑分析、辩证分析等方法分析民事法律行为、法哲学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应有的本意。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行政法律行为概念历史演变过程之再现,对行政法律行为概念在不同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行政法学者那里的含义的揭示以证明其传承过程中之谬误,并在对以往及当前行政法律行为学说的反思与检讨的基础之上,揭示150年来行政法理论关于其概念界...
以前的普法存在普法利益上官民差异大,普法行为上官民协调性弱等问题。“六五”普法,应按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普法资源,以行为动力原理为指导,激发参与普法者向普法的社会效益最大化方向自觉地长期地持续努力。“六五”普法,应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广泛传播和普遍确立作为首要任务,把依法监督公权力正当行使的公民能力培养作为重点,应充分发挥法学院校的普法功能,增强中小学的普法辐射效应,鼓励参加法律自学考试,撤销专...
公法请求权根源于并服务于基础性公法权利,但具备独立实体权利的要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确保或回复基础性公法权利不受干扰状态的干扰防御请求权和作为受益权核心内容的给付请求权是公法请求权的两种典型形态。公法请求权的确认和保护,对基础性公法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实现对公法请求权的全面保护,方可实现对基础性公法权利的全面保护。我国应当通过立法和司法的革新措施促进公法请求权的行政法制保护,以提升公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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