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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51-165 共查到学术机构 行政管理相关记录242条 . 查询时间(1.531 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
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是在1999年由原华东冶金学院外语系、社会科学系和原商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合并组建,2000年又与原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法学系和外语系合并。学院设有英语、法学、行政管理(原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四个本科专业;同时承担全校大学英语、“两课”、人文艺术类公共基础课教学。
北京市昌平区委党校坐落于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的首都昌平卫星城东北隅,与闻名中外的明十三陵、八达岭长城相毗邻,距市区35公里。昌平区委党校始建于1959年7月,是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理论骨干的学校。1993年12月经区委批准成立了昌平区行政学校。主要培训、轮训乡局级领导干部、全区公务员及农村党支部书记。截止到2003年底举办各类培训班302期,培训人数27026人。其中处级领导3000...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河海大学设立的以公共事务管理及其他应用社会科学人才培养为重点的教学科研机构。学院下设政治学、社会保障、新闻传播学、行政管理、社会学5个系和艺术教育中心、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应用心理学研究所、大众传播研究所、国土资源管理研究所、水管理研究所、文科实验室等研究机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科技哲学5个硕士点。
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管理干部学院是河北省政府直属高等学校。由原化工部石家庄管理干部学院于1998年7月划归河北管理后重新组建而成。河北行政学院主要承担全省公务员培训任务,河北管理干部学院继续承担高等学历教育。学院是一所兼有文科、工科和管理学科的高等院校。目前开设:行政管理、法律、工商管理、投资金融、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涉外文秘、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管理、工程经济、工业与民用建筑、...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是一门独立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融合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院正式成立于2001年7月,现有教职工53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6人,讲师19人,教辅人员5人。 博士生导师6人。管理学院现有两个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和系统科学,包含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行政管理学、医疗卫生事业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国土资源管理学、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硕士学位专业9个:管...
中国文化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于民国五十二年成立,为中国文化大学夜间部首先成立的四个学系之一,亦是国内培养行政管理人才的先河。中国文化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尚拟定下述目标,以做为未来发展的努力方向:培育理论与实务兼备且具有领导能力之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具有现代化科技知识与管理能力之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具有政策规划、执行、分析与考核能力之人才。
世新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之创设旨在建立一个培育「全方位行政管理人才」为目标的教育体系为职志,过去九年,世新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除了硕士班已于92学度与美国University of Wisconsin—River Falls设立双联学制,94学年度更正式成立私立大学的第一所行政管理博士班,结合教学、研究与发展各项策略,建立起一个独立且完整,包含大学部、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及博士班的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进行行政管理教学与科研的院校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管理学科创建于1986年,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招收本科生,1990年批准设立行政管理硕士点。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等。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等。
黑龙江省双鸭山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等。
黑龙江省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等。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发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组织管理全省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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