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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花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5日作出的(2021)闽01民初2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10月28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茶花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秀刚、被上诉人太力公司的委...
原审被告:包樟秀,女,1977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义乌市。上诉人黄少锐与上诉人王海波、施美娟及原审被告义乌市洛踏贸易商行(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洛踏商行)、包樟秀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的(2020)浙01知民初6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黄少锐上诉请求:1....
上诉人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六公司)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的(2021)京73民初121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橡六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审理。事实和理由: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参加由“...
再审申请人刘德海因与被申请人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5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刘德海申请再审称,1.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通过使用专利号为ZL0013××××.X,名称为“在碱性介质中电解L—胱氨酸直接合成S—羧甲基—L—半胱氨酸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
再审申请人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市政设计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哈尔滨鸿盛房屋节能体系研发中心(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鸿盛研发中心(民办非企业)]专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1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内蒙古市政设计公司申请再审称,鸿盛研发中心(民办非企业)不是内蒙古市政设计公司(甲方、被许可方)与哈...
上诉人永康市喜具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具熊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膳魔师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日作出的(2021)浙01知民初1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11月29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喜具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峰,被上诉人膳魔师公司的...
上诉人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更现名,以下简称蓝德集团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有机废物系统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机废物公司)、原审被告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作出的(2018)豫01民初37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后,依...
上诉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中国公司)、广州腾远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的(2017)粤73民初44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7月10日、1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审被告:广东山之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南1栋1303室(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向鸿辉,执行董事兼经理。上诉人广东思豪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豪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帕斯公司)、原审被告广东山之瑶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0日作出的(2020...
上诉人刘才鑫因与被上诉人余光好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的(2020)粤73知民初12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吉林市荣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兴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8)吉0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8月4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荣兴公司法定代表人仲崇军,被上诉人东北公司的委托诉...
上诉人浙江牛盾智能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盾科技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浙江牛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盾管理公司)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的(2020)浙01知民初1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本案审理过程中,牛盾管理公司以其已与牛盾科技公司达成和解且已具体履行为由,于2021年12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
上诉人吉林市荣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兴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8)吉0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8月4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荣兴公司法定代表人仲崇军,被上诉人东北公司的委托诉...
上诉人新沂市鹏立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金刚、张春晖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7日作出的(2019)苏01民初21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10月27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新沂市鹏立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媛媛、胡玲,被上诉人孙金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东,被上诉人张春晖到庭参加...
上诉人新沂市鹏立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金刚、张春晖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6日作出的(2019)苏01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10月27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新沂市鹏立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媛媛、胡玲,被上诉人孙金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东,被上诉人张春晖到庭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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