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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下午14:30,西南政法大学德恒应用法学大讲坛第58期,暨法学与科学融通型博雅人才成长营第2期第4次跨学科讲座以“主动健康时代的医药卫生法治建设”为主题在博学楼4607教室圆满举行。本次讲座特意请来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赵勇老师担任主讲人,人工智能法学院副院长、法学与科学融通型博雅人才成长营项目负责人张光君老师作为主持人,中外人文交流及教育涉外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硕士生导...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法典化研究、编撰工作,讨论、澄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健康法理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023年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卫生健康法法典化”研讨会。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
2023年8月22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地方立法协同创新中心会议室举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照勇出席,中心周祖成教授、马立群教授、岳丽研究员、孟甜研究员、杨惠琪研究员等作为专家参加论证,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田小林、副主任委员马学林、办公室主任陶继伟、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聂亨通等参加论证会。会议由周祖成教授主持。
在基因编辑技术逐步成熟的背景下,科学家凭借基因编辑拯救濒危物种,有生物企业以基因编辑控制病媒生物数量,其中蕴含着公共卫生风险。基因编辑野生动物,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构成了四方面的冲击:一是基因编辑野生动物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二是经过基因编辑的野生动物可被视为人工繁育种群;三是基因编辑改变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逻辑;四是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尚无权约束基因编辑行为。为控制公共卫生风险并应对这些冲击...
2022年11月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卫生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卫生法学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顺利举行。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等1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25名卫生法学者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相互...
2022年6月10日是《数据安全法》通过一周年。为更好推动《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宣传、贯彻落实,6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南财合规科技研究院承办的“卫生健康数据合规 实践与前瞻”研讨会召开。
2021年12月18日,由东南大学社科处、东南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孟鸿志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法治体系研究”开题报告会暨“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体系建设”研讨会在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礼东报告厅成功举行。来自东南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市委...
再审申请人周学文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终46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周学文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一、申请人的母亲耿玉华在1976年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辽阳市宏伟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4758号和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20)辽0113民初字5432号民事判决,并发回重新审理。理由:一、原一、二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错误。再审申请人从来没有从被申请人手中直接购买过药品,被申请人也不能提供任何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购销药品的合同,一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将药品卖给再审申请人,既违背常理,也违背...
齐丹申请再审称:1.二审法院认定本案不属于人事争议系认定事实错误。双方存在事实上的聘用关系。辽宁省事业单位已于2015年实行了全员聘用制。齐丹返岗后履行了竞聘程序,且目前高升卫生院按照聘用制人员对齐丹进行考核。二审法院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在齐丹有初步证据证明高升卫生院推行了聘用制改革的情况下,因有关资料均由高升卫生院及上级政府部门保管,齐丹无法提供该证据,高升卫生院应就其未完成聘用制改革、齐丹与高升...
造化卫生院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2018年5月治疗的“心梗疾病”与造化卫生院2010年1月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一)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的基本事实,即被申请人治疗“心梗疾病”的费用系(2015)于民一初第02534号民事判决书中“糖尿病”的后续治疗费用,缺乏证据证明,依法应撤销原判发...
再审申请人李建因与被申请人盘山县高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高升卫生院)人事争议一案,不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11民终56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建申请再审称:1、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不属于人事争议系认定事实错误,双方存在事实上的聘用关系,二审法院举证责任分配错误。2、基于认定事实错误,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3、二审法院裁定驳回李建的上...
刘丽荣申请再审称:1、二审法院认定本案不属于人事争议系认定事实错误。(1)双方存在事实上的聘用关系。辽宁省事业单位已于2015年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刘丽荣返岗后履行了竞聘程序,且目前高升卫生院按照聘用制人员对刘丽荣进行考核。(2)二审法院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在刘丽荣有初步的证据证明高升卫生院推行了聘用制改革的情况下,因有关资料均由高升卫生院及上级政府部门保管,刘丽荣无法提供该证据,高升卫生院应就其未完...
赵春玲申请再审称:1、二审法院认定本案不属于人事争议系认定事实错误。(1)双方存在事实上的聘用关系。辽宁省事业单位已于2015年实行了全员聘用制。赵春玲返岗后履行了竞聘程序,且目前高升卫生院按照聘用制人员对赵春玲进行考核。(2)二审法院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在赵春玲有初步的证据证明高升卫生院推行了聘用制改革的情况下,因有关资料均由高升卫生院及上级政府部门保管,赵春玲无法提供该证据,高升卫生院应就其未完...
2021年9月22日,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一届四次理事会议暨“医保新规背景下的医院医保管理”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叶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由广东医科大学管理与法学系主任、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翟方明副教授主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中心副主任马路宁受邀作专题报告。东莞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局、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全体理事,及部分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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