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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统计法学 统计相关记录16条 . 查询时间(0.258 秒)
2022年3月29日,全国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当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2022年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新时代...
2021年12月23日,国家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服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
自建国以来,我国社会性规制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与社会发展的各阶段基本战略息息相关。利用权威专业全文数据库进行检索和分析,可以更深层次和更清晰地了解各时期社会性规制的特点,推动我国社会性规制体系的完善,加快和谐社会进程。
检察统计工作是衡量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变化态势的温度计,在检察工作中具有不可缺少的独特作用。在检察实践中,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检察统计工作没有发挥出其自身的价值作用。当前制约检察统计工作的因素有三点:思想观念存在误区;统计分析研究不力;统计队伍参差不齐。
近年来,统计部门认真执行《统计法》,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经营方式日趋复杂,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增多,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这种情况影响了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料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局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让发展的成果普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统计法制工作需要坚持的基本思想。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需要通过统计数字来反映,而要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则必...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进入分析评议阶段时,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工作重点,开门纳谏,着力推进先进性教育向纵深开展。近日,连云港市法制办在市行政中心召开政府组成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座谈会。与会人员,从自身法制工作实际,谈了一些想法与做法,并对市法制办工作开展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希望市法制办在全市行政执法主体中开展一系列活动。市统计局法制处着力从宣传统计法,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如何强势推进谈了以下几个...
徐州市统计局人口社科处通过几年劳动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企、事业单位由于对劳动工资统计中一些主要指标理解不透彻,造成了较多统计违法案件。下面主要从劳动统计专业角度进行分析。
增强统计法制意识是统计法制工作的切入点,而统计法制意识的提高离不开统计法制的宣传。通过统计法制宣传,让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使他们自觉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达到统计秩序不断完善。在工作实践中,连云港市统计局对统计法制宣传做了一些工作。
浅析中国统计“打假”     中国统计  统计法       2009/9/7
2000年之后,中国统计系统正在酝酿一场雷厉风行的数字打假风暴。先前的雷声滚滚,已变成雨声阵阵。统计人员“不容数字作假”的声音在四处回荡。在地方,统计部门已不再是地方官员手中可以随便把玩的泥团,统计数字也不再是企事业单位可以任意勾兑的酒水。从行政处罚到对簿公堂,诞生已经20多年的《统计法》得到了空前的尊重。
统计代理制值得探讨     统计代理制  依法代理       2009/9/7
自从启动统计法修改程序之后 , 人们对统计代理制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什么是统计代理制?为什么要推行统计代理制?完善统计代理制,政府统计部门应负什么责任?笔者在此仅做一些探讨。
相信和善用统计法律     统计法律  监督检查       2009/9/7
本文从查处的一个案例来得出三个启示。统计监督检查,只要组织得当,是弘扬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的好形式、好手段、好方法,是树立《统计法》权威的有效途径;《统计法》规定的调查对象,不都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在监督检查中,要抓住重点,选准突破口,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统计是认识社会和了解国情国力的“晴雨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管理国家、监督国民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及企业制定社会经济计划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用普遍能发挥作用的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活动,调整在统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是由统计的基本任务和作用决定的,统计法制与统计活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统计法》修改之我见     统计法  修改       2008/8/29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统计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巨大困难。当前我国的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国际、国内的许多人士的质疑,统计工作生命线受到威胁,许多统计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纷纷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题进行思考。 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与诸多要素有关。统计数据准确与否受到三个方面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一是统计主体即统计部门是否实事求是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二是统计客体即调查对象是否履行法律义务,如...
现行《统计法》是1983年制定,198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在此之前规范统计工作行为,主要依据1963年国务院发布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可以说,《统计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统计工作的一个里程碑,从此,我国的统计工作真正开始步入法治的轨道。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统计法》中一些不适合统计工作发展的条款日渐暴露,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1996年国家又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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