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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判决文书 司法局相关记录17条 . 查询时间(0.143 秒)
再审申请人王尚芹因与被申请人铁岭市清河区司法局、铁岭市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12行终55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尚芹申请再审称,刘杰是铁岭市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是受铁岭市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作为再审申请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职务行为,因职务行为造成的侵权应由铁岭...
再审申请人王璐嘉申请再审称,被申请人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林公司”)严重违反鉴定规程,鉴定意见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被申请人上海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受理其投诉后未依法全面履行调查职责,作出的被诉答复遗漏关键投诉内容,应予撤销。原审判决未准确查明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审理程序违法,请求予以撤销。
上诉人周建杰上诉称,徐汇司法局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的沪徐司投诉律公[2020]第7号《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7号答复)显示:在3948号民事案件中提交的《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的中文翻译系由被投诉人律所的律师助理直译。上诉人2次向徐汇司法局申请公开律师助理的政府信息,徐汇司法局均答复信息不存在。沈美丽与梁思思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确认收到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两律师对《特许经营协议》原文涉嫌侵...
原审查明,周建杰系(2019)沪0110民初3948号案件(以下简称3948号民事诉讼)原告及相应二审、申诉案件的上诉人、申请人,沈美丽与梁思思律师系上述案件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徐汇司法局)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6月9日收到周建杰的投诉件,内容均为投诉沈美丽与梁思思律师翻译、提交的《特许经营协议》该份证据涉嫌虚假陈述、政治问题、侵害国家主...
再审申请人瞿利军因司法行政答复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行终29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再审申请人瞿利军申请再审称,本案所涉公证系在非法定场所进行的违法公证;原审查明的沪宝证决字[2013]272号《终止公证的决定》与3天二份同样内容的公证书,足以证明再审申请人的非正式意思表示。原一、二审判决错误,请求撤...
上诉人金福音上诉称,被上诉人未对上诉人投诉的许崧进行任何调查即径直作出被诉答复,沈涵玉未在涉案询问笔录上签字,被上诉人未就沈涵玉所述事实进行核查即直接将询问笔录作为被诉答复的依据,被上诉人未对上海司会中心、沈涵玉的违规行为给予任何处理,违反执法程序。上诉人认为,上海司会中心超出鉴定范围作出鉴定意见等不属于针对司法鉴定的意见结论,原审判决未就该事项作出评判。《补充说明》已对鉴定意见进行修订,属于程序...
再审申请人蒋志芳与被申请人上海宝山市司法局因投诉处理答复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行终3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蒋志芳申请再审称,涉案遗嘱公证缺少亲属关系及婚姻状况的证明,应为无效,故请求对本案提起再审。
上诉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公司”)因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答复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行初73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2015年12月14日,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向委托鉴定单位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出具(2015)沪科咨知鉴字第3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2018年4...
原告李其凤诉被告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本院依法于2021年3月22日立案。审理中,原告决定另寻途径解决,不再继续本案诉讼,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与法无悖,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其凤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其凤负担。
上诉人杨崇新不服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以下简称长宁司法局)行政处理及上海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案,不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20)沪7101行初79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2020年1月3日,长宁司法局收到杨崇新投诉书及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反映“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齐昌律师毫无职业道德底...
上诉人顾菊芳上诉称: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标准《建筑热工规范》,又隐瞒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原审诉请。被上诉人徐汇司法局辩称:其履行职责程序合法,针对上诉人的投诉事项进行了全面、正确的答复。上诉人诉讼请求所涉具体事项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原审判决正确,请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
抗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诉人(原审原告):金斐斐,女,1981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嘉定区。被申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申诉人金斐斐因与被申诉人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投诉举报答复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6行初350号行政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
再审申请人梁淑慧因诉被申请人承德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撤销调查处理结果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行终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梁淑慧申请再审称,1.二审法院对公证员范某一人带两职的问题没有进行调查核实,仅凭承德市司法局提供的“张凤国、成宴乾、范某”三人和承德市公证处提供的虚假说明、证明,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再审申请人杨玉珍因诉被申请人石家庄市桥西区司法局、石家庄市司法局及二审被上诉人河北冀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答复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1行终46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杨玉珍申请再审称,1.被诉《司法鉴定投诉答复书》违背司法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两审法院作...
上诉人徐雪英因被上诉人保定市莲池区司法局投诉处理决定、保定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案,不服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2019)冀0602行初8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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