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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36-150 共查到法学 骗取出口退税相关记录182条 . 查询时间(0.081 秒)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卓某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崔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杨某某、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郭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诉刑诉(2014)3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润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王某某、被告人张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13〕1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某某、被告人吴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上海某某诉讼代表人余某某、被告人吴某某及辩护人陈颖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14]1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某某及被告人瞿乙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2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上海某某的诉讼代表人朱某某、辩护人沈伟民、戴斌、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被告人瞿乙在承建被告单位上海某某实验室大...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金融刑诉[2014]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XX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人顾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黎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陆某、被告人顾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诉刑诉[2014]5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丰某制品厂及被告人徐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丰某制品厂诉讼代表人马乙、被告人徐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诉刑诉[2014]5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芮某公司及被告人许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芮某公司的诉讼代表人陈某某、被告人许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诉刑诉[2014]5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XX服饰有限公司、被告人余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翁某某、被告人余某某及辩护人张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14)4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伍月荣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赵某某、张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伍月荣及其辩护人王晓青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至5月间,被告人伍月荣明知上海某佳实业有限公司(已...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诉刑诉(2014)5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XX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顾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上海XX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植某某、被告人顾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甲、王乙、周某某、何某、王丙、胡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蒋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甲、王乙、周某某、何某、王丙、胡某某、辩护人王庆英、易瑞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诉刑诉(2014)5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XX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顾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上海XX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植某某、被告人顾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朱锐、高进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于2014年1月27日作出(2014)闵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朱锐、高进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玉堂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朱锐、高进华及辩护人唐晟、张勤、陈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某某、被告人董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凌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上海某某诉讼代表人牛某某、被告人董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根某船舶公司、被告人王某某犯(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3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从建才、被告人王某某及辩护人陈超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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