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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判决文书 建设相关记录718条 . 查询时间(0.641 秒)
史生来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依法提审,改判支持申请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和二审判决认定案涉《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系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转包合同,既缺乏证据证明,也存在与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相违背的情形,更是对甘肃昶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权益的损害。1.2013年6月6日,被申请人上海分公司与甘肃昶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当时申请人作为甘肃...
常军因诉大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连市政府)、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星海湾中心)、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确认变更拆迁主体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一案,不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行初47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常军,大连市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德成、刘颖,星海湾中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宝红,...
高俊因诉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原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更正房屋登记一案,不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2017)辽0802行初45号行政判决及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8行终12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作出(2018)辽行申1456号行政裁定,决定由本院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高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边玉红...
孙江因诉龙城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一案,不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13行初1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孙江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强,龙城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世磊、李树轩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判决认定如下事实:2002年2月28日,案外人赵海有与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吴家洼村委会签订《畜牧业用地承包合同书》和《土地复垦及养殖用途协议...
再审申请人徐金革诉被申请人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原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决定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一案,原经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1日作出(2013)甘行初字第15号行政判决。徐金革及原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不服,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2日作出(2014)大行终字第29号行政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2...
大石桥市政府因薛俊环、李云明诉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一案,不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8行初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一审判决认定如下事实:李云明有位于大石桥市石桥街红远里的房屋一处(房字第××号),面积为100.92平方米。同一院落中还有薛俊德的房屋。李云明于1998年10月5日将房屋出售给薛俊环,薛俊环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同日薛...
宏利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宏利公司向北京城建公司交纳管理费错误。首先,本案属于非法转包,当事人之间的分包合同无效,北京城建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宏利公司支付工程价款,而工程价款并不包括管理费。其次,北京城建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对案涉工程进行过管理并支付了管理成本,二审判决在没有就北京城建公司是否对工程存在管理行为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判决宏利公司应当向北京城建公司支付管理费不当;最后,一审证据《询问...
良桥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主道部分系张智杰单独完成,缺乏证据证明。二审中,良桥公司举示了樊同友身份证、其与樊同友签订的《西桥至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樊同友分包合同)、樊同友结算清单明细、工程价款计价单、清算结算报表、支付凭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足以证明主道工程还包括了樊同友施工的部分,其金额为4963828元,应予扣除。二、二审判决依据错误的鉴定意见书认定工程量及价款。鉴定意见书的鉴定...
再审申请人盐津筠玺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业公司)与被申请人云南豫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云民终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硅业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事实与理由如下:一、硅业公司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陈圣话、十四冶公司申请再审称,二审认定前案中所称204万元工程款与本案中的200万元工程款存在重合,缺乏证据证明,存在明显的事实错误,故提起再审申请,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一)两案法律关系和依据不一致,没有重合之处。前案中陈圣话、曾少春基于民间借贷关系,依据培宇公司出具的《欠条》提起诉讼;本案中十四冶公司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并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结算审核定案表》及《4号函》...
再审申请人辽宁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经典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11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周永忠因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沈阳盛和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2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经审查,(2020)辽民终297号民事判决生效后,建工集团与周永忠于2021年1月4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建工集团...
广元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一、一、二审判决认定广元驰天公司已支付土地出让金766万元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2014年10月10日,广元资源局与广元驰天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510800-xxxx-03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037号《出让合同》),广元驰天公司受让棚户区改造商住用地之一...
上诉人申长松因与上诉人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桓大公司)、上诉人盘州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一审第三人朱明全、万天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初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申长松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陶举富,上诉人桓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林洁、刘顺...
再审申请人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湄潭县兴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再审申请人姚忠、朱永建及被申请人李敬平、柏兴益、邓安华、何方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湄潭县兴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姚忠、朱永建均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9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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