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46-60 共查到法学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记录302条 . 查询时间(0.091 秒)
上诉人(原审原告):靳松林,男,194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建锋,该局审查员。委托诉讼代理人:昌学霞,该局审查员。上诉人靳松林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的(2019)...
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建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安公路三段****。法定代表人:李彦斌,该公司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晨君,该局审查员。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静,该局审查员。上诉人四川建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知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驳...
上诉人(原审原告):浦江集佳水晶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法定代表人:卢立新,该公司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尹海霞,该局审查员。委托代理人:王婧,该局审查员。上诉人浦江集佳水晶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
上诉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胜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的(2017)京73行初130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9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格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宏涛,被上...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法定代表人:张利剑,该公司董事长。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娜娜,该局审查员。再审申请人北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俱乐部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杭州西法兰皮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浙江华贸鞋业服饰城****。法定代表人:胡道云,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汉国,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娟,该局审查员。再审申请人杭州西法兰皮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法...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4层417C。法定代表人:孙静,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婧,北京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永琴,北京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再审申请人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上诉人河南天聚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聚福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5月8日作出的(2020)京73行初77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英特维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荷兰王国斯哈尔克韦克卡纳尔迪吉克祖德**。法定代表人:H.J.范.里森,该公司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柯珂,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宇腾,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洪波,男,1953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田丽娜,该局审查员。委托诉讼代理人:万琦,该局审查员。上诉人李洪波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的(2019...
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怡博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博船务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烙克赛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烙克赛克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的(2018)京73行初683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国家知...
上诉人车邦辉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徐传贵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作出的(2019)京73行初1326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21年4月1日询问当事人,车邦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谦、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青和史晶、徐传贵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灏兵和陈姣到庭参加...
2021年4月16日,中国一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颁发的69项专利证书,其中25项均为发明专利证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任文林,男,1958年12月25日出生,住湖北省潜江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志彪,该局审查员。委托诉讼代理人:曹铭书,该局审查员。上诉人任文林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的(2019)京73行初4...
上诉人孙希贤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的(2018)京73行初387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3月19日进行了询问。上诉人孙希贤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德兴、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七华、赵鑫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