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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内克的学术生涯几乎与德意志帝国相始终。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帝国建立。1874年,耶利内克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而帝国国家法学的奠基之作——拉班德的《德意志帝国国家法》——即将于1876年开始出版。耶利内克逝世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1911年,而战争的后果之一就是德意志帝国的崩溃。同时,他又是德国国家法学承上启下的人物,他一方面延续了格贝尔、拉班德奠定的实证主义国家法学传统。比如,他宣称自...
耶利内克的学术生涯几乎与德意志帝国相始终。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帝国建立。1874年,耶利内克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而帝国国家法学的奠基之作——拉班德的《德意志帝国国家法》——即将于1876年开始出版。耶利内克逝世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1911年,而战争的后果之一就是德意志帝国的崩溃。同时,他又是德国国家法学承上启下的人物,他一方面延续了格贝尔、拉班德奠定的实证主义国家法学传统。比如,他宣称自...
在立法迈向“后体系时代”的背景下,立法学研究所凸显出的研究转向与研究之嬗变,需要我们认真考察。立法学嬗变的动因在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过程中的理论诉求,具体包括法律创制转向法律实施、宏观法治转向微观法治两个方面的理论诉求;立法学嬗变的走向是从立法原理的认识论、立法价值的价值论、立法制度设计的本体论转向以立法技术为中心的方法论研究;立法技术主要由包括形式结构规范技术、实质结构规范技术的立法表达技术...
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利益冲突是民法视角下冲突的根本成因。通过利益衡量可以明确民法预设的秩序价值目标的所在,其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在长期复杂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渐次形成达致统一的规律性的处理方案,才能避免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恣意可能性,从而把超越文本上法律的利益衡量机制变成法律秩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越法律秩序的特例。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进行裁判的过程中,裁判者应该按照一定的论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判,即按照法律秩...
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利益冲突是民法视角下冲突的根本成因。通过利益衡量可以明确民法预设的秩序价值目标的所在,其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在长期复杂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渐次形成达致统一的规律性的处理方案,才能避免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恣意可能性,从而把超越文本上法律的利益衡量机制变成法律秩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越法律秩序的特例。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进行裁判的过程中,裁判者应该按照一定的论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判,即按照法律秩...
在我国刑法立法中,“事实中心主义”立法方法论长期以来以潜在的方式发挥作用。然而以此为方法论指导提出的立法议案、设定的特定刑法制度却现实地存在诸多困境,这说明此种立法方法存在缺陷。从根本上讲,“事实中心主义”立法方法论忽视了作为刑事立法选择的有效“规范指引”。鉴于此,“事实与规范二元平衡”刑法立法方法应该得到提倡。
2012年12月24下午,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黄文艺教授主持承担的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和合会馆三楼第二会议室顺利召开。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金中祥主任,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孙长智处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洪明书记出席了开题论证会。专家评审组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教授,吉林...
可以说,价值判断之客观化是法律方法论上的一个根本难题。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在本质上是一个判决的可预期性问题,由此揭开了人们探寻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之序幕。实证主义、本质主义和个案主义等进路各有优劣,必须在“适合个案”原则的指导下予以安排和协调。由是亦揭示了诸如文化、程序、规范和事实等有利于价值判断之客观化的因素,在“司法目的”的指引下亦可整合达成前述目的之机制。
政治宪法学过度强调不成文宪法、政策及利益的重要性,而规范宪法学存在对规范性一词的误解。宪法学作为理解的科学,既非纯粹的、逻辑严密的价值学,也非纯粹的实证主义科学或纯粹描述事实的社会学。宪法中的价值源自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结合。必须面向时代精神价值,通过具有整合性的宪法解释将宪法的规范含义与不断变化的现实结合起来,既保持变通性又不失安定性,这是中国宪法学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
基于意识形态概念发展历史的梳理,从方法论维度论证了意识形态概念发展的内在矛盾本性。在溯源意识形态本初方法论的基础上,剖析马克思意识形态和列宁意识形态的方法论发展进程,进而阐释了意识形态概念发展的、辨证的当代方法论,这即是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应该坚持的基本立场与正确态度。
法学方法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探寻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时所遵循的原则、程序以及所采用的方法和技巧。法学方法论就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它既反映人们认识和研究法律现象的规律,也反映法学家的智慧和艺术。法学是随着研究方法的改进而发展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法学研究就提高一步。环境资源法学或生态法学所倡导的法学研究方法是以生态方法为基础和标志的研究方法。生态法学方法...
方法论(Methodology)的必要性在于为人们进行理论研究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可以活跃研究主体的思维,是一种科学赢得其学科地位的重要力量。“在正路上行走的跛子会越过那跑在错路上的快腿。不但如此,一个人在错路上跑时,愈是活跃,愈是迅捷,就迷失得愈远。”[4]方法论对于学科的创新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对学术而言,方法上纯净固然是不可或缺的要求,但是所有研究的本质恐怕是发现新方法(它需要研究者的创意),...
从目前对于诸多宪法事例的分析逻辑可以窥见宪法方法论的贫瘠。虽然法律方法论具有一般法学方法论的诸多通性,但其仍不能替代宪法方法论。通过对合宪性推定方法的认识,可见宪法方法论具有本体性价值。宪法方法论的存在根基于宪法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性。宪法的特性决定了宪法方法论与法律方法论之不同。宪法方法论的缺失将对宪法功能的发挥起到制约作用。宪法方法论的觉醒将使宪法更加具有生命力。
梅因因其著作《古代法》而被西方学者公认为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在西方法学界 影响颇大。但是就究竟何为历史法学的问题,西方学者之间并没有达成共识,而梅因本 人也不承认自己属于历史法学派(注:梅因在晚年认为如果非要把自己归类,他宁愿认 为自己属于比较法学。
刑法教义学方法论     刑法  教义学  方法论       2012/11/19
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刑法适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法律的正确解释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逻辑推理。因此,只有娴熟地掌握法律解释技术和法律推理技术才能适应罪刑法定语境下刑法适用的实际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在刑法理论上应当加强法教义学方法的研究。我国目前刑法学领域学术水平的低下,与法教义学方法研究的厥如存在很大关系。本文拟从法学方法论的视角,对刑法教义学的一般原理加以探讨与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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