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3 共查到“法律法规 裁定书”相关记录3条 . 查询时间(0.504 秒)
(1987年11月11日 法刑二(87)通字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复[1992]5号
【发布日期】1992-07-21
【生效日期】1992-07-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被告人不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报请最高人民
法院核准的案件是否制作裁定书问题的批复
(1992年7月21日法复<1992>5号)
安徽...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刑2(87)通字第1号
【发布日期】1987-11-11
【生效日期】1987-11-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给检察院及时送达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判处的一二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通知
(1987年11月11日法刑二(87)通字第1号)各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