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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露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苏州博物馆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3月3日在西馆书画厅、特展厅举办“出走露香园——江南画绣史”展览。
夏露,女,硕士,副教授,共产党员,湖北省朗诵艺术家协会副秘书长、理事,大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礼仪学会主持人礼仪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普通话测试员,湖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考官,中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家考官,多项全国语言艺术展演特聘专家评审。
滕露艳,四川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教育学博士(PhD in Education),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英语课程与教学、教育社会学研究,在SSCI、SCI、EI、ERIH PLUS、ESCI、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主研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
露菲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曾以长篇小说《米河流向远方》名世。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渡过长江解放上海参加军管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她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的编辑编剧系,本来可以作为一个编剧工作者,但那时工作由组织分配,她到文化部门担任“首长秘书”,一干就二十多年。后来到中国文联做了行政管理工作。少了一个有更大成就的作家,却使她多了一些机会接触到文化界的高层领导。她熟悉了领导同志的革命经历和性格特点,所...
2022年5月12日下午,湖州露湖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李华博士应邀为皖南医学院在线上作题为“瞄准科技战略目标,做有组织攻关研究——以ECMO医疗器械的国产化研究为例”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会由科研处、基础医学院联合主办。
康露,副研究员,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在读博士),2013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领域的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等10余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获国家授权专利1项,发表论文14篇,其中SCI收录2篇。
“传统文化不应一味深藏不露、矜持内敛,而是要以越来越开放的姿态,越来越亲民的路径,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演艺集团艺术总监杨俊说。作为一名资深黄梅戏表演艺术家,杨俊今年带来了题为《完善人才保障机制促进湖北地方戏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建议。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杨俊指出,和其他艺术不同,戏曲是现场艺术,这对表演者提出了更...
论文题目:面向跨模态检索的哈希学习算法研究。答辩人:王露。时间:2022年2月16日下午2:00。关键词:跨模态检索,哈希学习,跨模态哈希,离散优化,语义相似性保留。
张露,博士,副研究员。长期从事农业与农村经济宏观研究、农业规划咨询研究。现任江苏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近年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子专题 “水稻生产风险分析与预警系统研制及实证研究”、国家食用豆产业技术体系项目“江苏省食用豆供应链研究”等国家科研项目。承担或参与了 “江苏省农业结构调整与粮食安全问题研究”、“江苏省...
2021年12月21日晚,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邀请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阳露昭教授到四川农业大学开展以“解读《长江保护法》”为主题的学术报告。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颜勇教授、兰婷副教授、李飞鸣老师、耿鹏飞老师、庞椿云老师及近200名法学系学生参加学习。
再审申请人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湖南耐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6民终1619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再审时向本院提交了《新海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复产的公告》,经审查,...
连山嘉亿工厂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买卖合同中的价款和履行期限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本案中双方关于价款的履行期限明确约定在货物全部装车后,根据双方确认吨数,申请人再向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不给钱不装车”的方式威...
杨露、肖平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依据盛融公司提供的一审关于周鹭案件的判决书做出全案判决,做法不当,对对方有利。二、二审法院依据盛融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作为判决依据,与事实不符,对对方有利。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合同第8条与第11条,补充协议第6条与第15条。明确了盛融公司的通知义务。二审法院枉顾《入住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做出对对方有利判决,实属不当。四、二审法院以盛融公司取得“竣工备案书...
熊露霞,女,副教授,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具音乐学及京胡、京二胡演奏双专业。曾先后执教武汉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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