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31-45 共查到“判决文书 钱某”相关记录109条 . 查询时间(0.195 秒)
钱某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钱某某 危险驾驶 刑事判决书
2021/10/11
被告人钱某某,男,1969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启东市。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9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沈某某、被告人钱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磊,男,1980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钱虎,男,1978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建飞,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赵磊因与被上诉人钱虎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2020)苏05民初62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
钱某某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钱某某 寻衅滋事 刑事判决书
2021/10/17
被告人钱某某,男,1960年8月1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辩护人喻娟,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6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21年6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
钱辉帮助信息网络犯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
钱辉 帮助信息网络犯 活动 刑事判决书
2021/10/18
被告人钱辉,男,2001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辩护人刘玉娇,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9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辉及其辩护人刘...
钱某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钱某某 危险驾驶 刑事判决书
2021/10/20
被告人钱某某,男,197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陆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钱某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钱某某 危险驾驶 刑事判决书
2021/10/20
被告人钱某某,男,197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陆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宋建慧钱袁健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宋建慧 钱袁健 诈骗 刑事判决书
2021/10/25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0)12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建慧、钱袁健犯诈骗罪,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仇某某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钱本清,男,1948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立太,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建华,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法定代表人:唐良智,该市市长。原审第三人: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城天街**/div>法定...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钱芳,女,1956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法定代表人王娟,区长。原审第三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江庄村村民委员会。住。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江庄村/div>法定代表人胡海波,主任。原审第三人:江汉钧,男,1946年12月27...
因王定苏、钱红与长宁住房局未能在签约期限内就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长宁住房局向长宁区政府提交对王定苏、钱红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报告,提出相应的具体补偿方案,报请该府作出被诉补偿决定。长宁区政府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5日召集房屋征收部门以及王定苏、钱红进行谈话,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2020年5月18日,长宁区政府作出被诉补偿决定沪长府房征补(2020)3号《房屋征收补偿决...
钱云财故意杀人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钱云财 故意杀人罪 刑罚变更 刑事裁定书
2021/12/11
罪犯钱云财,别名钱益财,男,197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浙江省乐清市人。现在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1日作出(2015)二中刑初字第75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钱云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8780元(已全部交纳)。宣判后,被告人钱云财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15...
罪犯钱永洪,男,1976年8月30日出生于云南省陆良县,汉族,初中文化,现在云南省曲靖监狱服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6日作出(2017)云03刑初1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钱永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00000元。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8年6月13日作出(2018)云刑终48...
吴单机:你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甬刑一初字第12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本院(2014)浙刑三终字第222号刑事判决,以你没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及原判未认定你自首、量刑过重等为由,要求撤销原判,对你减轻处罚。本院经复查认为,原判认定你驾驶机动车冲撞人群的事实有原判列举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人体...
钱正涛交通肇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钱正涛 交通肇事 刑事裁定书
2021/8/15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正涛,男,1954年5月19日出生,汉族,文盲,无业,湖南省安乡县人,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2020年7月8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9月24日,经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于2020年9月27日对其执行逮捕。辩护人张家林,常德市法学会推荐。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法院审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钱正涛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