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76-90 共查到“法学 谭某”相关记录152条 . 查询时间(0.071 秒)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审理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赖素即、谭超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案,于2018年4月19日作出(2017)粤1284刑初322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赖素即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作出(2018)粤刑终15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对谭超强量刑畸轻,违反刑法规定为由,向本院提...
谭金朱丽玲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谭金 朱丽玲 诈骗 刑事裁定书
2021/7/20
经查,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案证据证明,黎鹏自谭金成立公司之际即跟随谭金,担任业务经理,直至公司解散;张炼自谭金成立公司不久被谭金招聘进入公司,从业务员逐渐晋升为业务经理,2016年7月自动离职。黎鹏、张炼在担任业务经理期间,参加谭金组织的由各业务经理参加的培训会,积极为公司招聘、培训业务员,...
谭金朱丽玲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谭金 朱丽玲 诈骗 刑事裁定书
2021/7/24
经查,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案证据证明,黎鹏自谭金成立公司之际即跟随谭金,担任业务经理,直至公司解散;张炼自谭金成立公司不久被谭金招聘进入公司,从业务员逐渐晋升为业务经理,2016年7月自动离职。黎鹏、张炼在担任业务经理期间,参加谭金组织的由各业务经理参加的培训会,积极为公司招聘、培训业务员,...
周盛谭明友等故意杀人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周盛谭 明友 故意杀人罪 刑事裁定书
2021/7/21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列举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所列证据已在一审庭审中当庭宣读、出示并质证。本院审理中,上诉人周盛及其辩护人、上诉人马先金、谭明友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未提出新的证据。本院对以上判决书所列证据予以确认。本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认为,上诉人周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周盛在与被害人马某某、曹某某发生抓扯的过...
谭宏伟错误执行赔偿赔偿通知书
谭宏伟 错误执行 赔偿通知书
2021/12/27
谭宏伟:你因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赔偿委员会(2018)辽01委赔7号国家赔偿决定书,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于洪法院)执行错误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诉。本院赔偿委员会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近日,法学院谭世贵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9年2月)发表了《全面依法治国下法治事务管理》学术论文,全面探讨了法治事务管理的内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路径,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谭世贵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背景下,现有的司法行政职能应当转变为法治事务管理职能。法治事务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支持、服务和保障法治运行的相关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具有法律性、宽泛性、统一性等显著...
原审被告人朱楚银,男,1979年8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公安县,住公安县。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6年10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2017年1月17日被取保候审。指定辩护人曹红玲,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谭绍华、杨家琼、朱楚银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于201...
青岛大学法学院谭庆徳、董桂武副教授参加全国刑事诉讼法年会”(图)
青岛大学法学院 谭庆徳 董桂武 刑事诉讼法
2022/2/17
2018年10月19日—21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新发展”——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十三朝古都西安召开。本次年会有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以及国内各著名政法院校和综合性高校、科研院所、公检法司安监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200余位嘉宾参加,青岛大学法学院谭庆德副教授、董桂武副教授应邀参加了...
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谭志君教授(图)
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谭志君 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8/9/28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谭正航教授(图)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谭正航 教授 经济法劳动法教育法
2018/7/25
谭鹰走私武器、弹药二审刑事裁定书
谭鹰走私武器、弹药 二审 刑事裁定书
2018/5/4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谭鹰,男,l981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所在地在重庆市万州区,暂住深圳市龙岗区。因本案于2016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同年9月27日被监视居住,同月29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谭金明、刘立新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谭金明、刘立新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行政裁定书
2018/3/22
再审申请人谭金明、刘立新因诉湖南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湘高法立行终字第78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